•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06:34:01 股吧网页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 资源要素赋能 解开乡村振兴新棋局
来源:经济日报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立足行业优势,系统构建“1+3+N”自然资源政策体系,在全区探索开展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先行推进工作,推动行业政策在乡村落地生根,破解了乡村发展的重要瓶颈。

  2024年5月,广西自然资源厅会同自治区党委农办印发《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推进工作方案(2024—2026年)》,在全区12个先行推进县(市、区)开展探索实践。其中,贵港市覃塘区探索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新途径、苍梧县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新模式。两地立足产业实际精准施策,在用地保障方面形成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用地保障难题曾是制约其发展的“拦路虎”。对此,贵港市覃塘区在实践中探索出“套叠法”用地保障模式,为设施农业发展引题破局。通过整合自然资源、林业、交通、水利、生态、文旅等多领域数据,对全域农业用地开展“体检式”摸排,精准筛查出可用于设施农业的“合规地”2.33万亩,将项目占用耕地比例降至6%左右,从源头上解决“用地何处寻”的难题。

  面对土地零散问题,覃塘区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实施3个总规模达10.2万亩的整治项目,将780公顷“碎片化”地块整合为“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的连片耕地。地块分散程度降低63%,为规模化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了空间支撑。

  此外,通过统筹110个村庄规划布局,引导设施农业上下游配套产业集聚,成功保障“荷美覃塘田园综合体”等62个项目用地需求。同时,率先开展设施农用地确权登记,7宗地已发放不动产权证,助力相关企业获得银行授信4770万元,发放抵押贷款40万元,破解了企业融资瓶颈。设施农业带动产业发展,也带动覃塘区58个村集体经济年增收10万元以上。累计吸纳8000余名农村劳动力就业,户均年增收3万元以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沉睡闲置、变现困难”是乡村发展的共性问题。地处桂东的苍梧县以先行推进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模式,通过明确主体、规范流程、创新收益机制,让农村集体土地变成农民可持续增收的“活资本”。

  苍梧县创新“组申请、村报备、镇监管、县审批”管理模式,破解主体认定与流程规范难题,明确村民小组作为土地入股申请主体,清晰界定各方权责,确保每一步操作都合规有序。在收益分配上,推行“保底收益+固定分红”,既保障村民短期稳定收益又锁定长期发展,打消了农民“入股怕吃亏”的顾虑。

  2025年1月,六堡镇山坪村旭沟组将0.6284亩集体建设用地入股瑶家雪兰六堡茶有限公司,在20年使用期内,村民不仅能获得4.22万元保底收益,还可享受11.89万元固定分红,总收益达16.11万元,是土地评估价的7.63倍,真正实现“土地入股、坐等收益”。这一模式不仅惠及农户,更破解了企业发展难题。入股的集体建设用地完成不动产确权登记后,瑶家雪兰六堡茶有限公司成功获得苍梧县农商行3000万元授信,并以产权等形式抵押,共获得金融贷款100万元,用于新厂房建设,企业发展迎来崭新局面。

  在该模式带动下,目前,苍梧县已有18家茶企提出产业用地需求,土地入股模式的示范效应持续释放,有力推动全县六堡茶产业扩能升级。

  从贵港市覃塘区的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到苍梧县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广西自然资源厅持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解开了乡村发展新棋局。2025年6月,“贵港市覃塘区活用自然资源政策助力设施农业用地”“苍梧县创新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入选广西自然资源政策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苍梧县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登记模式获自然资源部推广。

  (数据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