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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02:38:30 股吧网页版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管理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强化人员管理 赋能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
来源:期货日报网 作者:杨美

  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管理将统一纳入监管。11月28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管理规则》(下称《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目前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已拥有从业人员近4000名,是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业内人士告诉期货日报记者,《规则》的发布不仅是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管理的全面规范,更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明确任职条件突出公司管理责任

  《规则》共六章二十四条,核心内容涵盖任职条件、执业登记与信息报送、职业培训要求、公司管理责任、自律管理职责等方面,旨在提高人员合规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在人员任职条件上,《规则》提出,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应当符合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执行期已经届满等任职条件。专业能力方面,管理人员及从事衍生品交易、做市业务人员需取得行业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成绩合格证。

  人员执业登记与信息报送也有明确规定,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应当为本公司人员进行执业、变更和离职登记,应当自人员违规失信信息形成或者知悉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报送。

  在公司管理责任上,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在任用人员前应审慎调查其从业经历、执业情况、诚信信息、违法违规情况,任用后也应当持续监督其在执业期间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业务规范等要求,且妥善保存人员相关资料不少于二十年。此外,期货公司应当切实履行股东职责,督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将强化自律管理职责,可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及其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可根据投诉、举报等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及其人员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的行为进行调查,依照自律规则视情节轻重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

  为保障《规则》的顺利实施,中国期货业协会设置了过渡期安排,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后入职人员须符合《规则》要求,此前入职人员过渡期满也须达标,管理人员及从事衍生品交易、做市业务人员,需取得“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两科成绩合格证。此外,过渡期满,2026年9月30日(含)前入职人员需完成2025—2026培训周期累计不少于18学时培训,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3学时。过渡期内,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要在中国期货业协会自律服务系统完成人员执业登记、违规失信信息填报等工作。过渡期满,若未按照《规则》和相关通知执行,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依照自律规则采取相应措施。

  从人员管理切入筑牢服务实体经济根基

  据记者了解,多年来,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在不断探索服务实体经济多样化业务模式的同时,人员队伍也逐渐发展壮大。近年来,由个别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道德失范等而引发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交易者利益,也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此前,期货风险管理行业在人员管理方面存在标准不统一、风险防控有漏洞等问题,这些问题如同行业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制约行业稳健前行。”国网英大风险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旸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则》精准针对上述问题,从风险防控、人才建设、行业生态等维度为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将为行业的长远发展扫除障碍。

  李旸婷表示,《规则》构建了完整的监管体系,实现了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人员的监管全覆盖。一方面,《规则》明确人员需满足近三年无刑事处罚等任职条件,从入口严格把关,将高风险人员拒之门外,从源头上降低潜在风险。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人员违规失信信息,并配合执业、变更和离职全流程登记。这一举措使得监管部门能够快速追溯风险源头,筑牢风险防线,有效降低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经营不确定性。

  《规则》将为行业人才建设提供强大动力。李旸婷告诉记者,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衍生品交易、做市等核心业务对人员的专业度要求极高。存量人员为符合过渡期要求,会主动提升专业能力;新入职人员会以更高标准适配岗位,确保自身素质满足业务要求。这种持续教育机制将推动从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进而强化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力。

  此外,李旸婷还表示,《规则》不仅约束员工行为,也强化公司的人员管理责任。《规则》将推动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建立从招聘、培训到监督、离职的全链条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同时,《规则》将促使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合规”转变,优化行业生态,为业务发展拓展更广阔的空间。

  据记者了解,去年以来,中国期货业协会不断完善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自律监管体系,先后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旨在提升期货风险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大有期货事业五部负责人沈湘源认为,《规则》的发布是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监管的再细化。

  “此前发布的关于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则标志着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业务监管进入了更加精细化、系统化的阶段,有利于引导业务回归本源,引导行业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沈湘源表示,日前发布的《规则》通过管理“关键的人”和“专业的人”,督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完善内部合规与风控体系,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和合规文化。

  高素质的人员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李旸婷表示,通过规范人员管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的合规经营水平将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将增强。高素质的人员队伍将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管理货物采购和销售价格风险,深入现货产业链,筑牢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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