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证券公司前任副总裁陈某涛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及违规买卖证券两项违法行为,被合计罚没1.35亿元,同时被采取8年和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告,陈某涛自1999年8月起任职于某证券公司,先后担任副总裁等职务,涉案期间系证券从业人员。公开信息显示,某头部券商原副总裁与本案当事人陈某涛的出生时间、任职时间等信息均相吻合。
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2日,其利用职务便利获取32个证券账户交易信息,控制“韩某”中信证券信用账户等8个账户趋同交易股票585只,盈利1875.04万元;2011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2日,陈某涛作为从业人员控制上述8个证券账户及“韩某”中信证券普通账户等共16个账户买卖证券,交易金额达45.44亿元,盈利2640万元。
为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陈某涛作为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875.04万元,并处以3750.08万元罚款。同时,针对陈某涛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股票,没收违法所得2640.01万元,并处以5280.02万元罚款。两项违法行为叠加,陈某涛被合计没收违法所得4515.05万元,罚款9030.1万元,罚没总额总计1.35亿元。此外,鉴于其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监管部门还依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条款,对其作出8年及5年两项证券市场禁入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陈某涛在听证中提出包括“社会危害性低”“无法承担罚款”等九项申辩意见,并以“曾为金融行业作出贡献”为由请求减罚,但经江苏证监局复核后认定,相关理由均不属于法定从轻、减轻情形,全部未予采纳。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罚单再次彰显监管层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零容忍”的态度,也为资本市场从业者敲响合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