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沪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2月3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下简称“上海市分局”)于近日在上海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据介绍,试点政策优化了符合条件非金融企业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允许专项用于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外债资金在统计跨境融资余额时,可占用更少的外债额度,精准支持企业借用外债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提升全球资源要素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配置效能。
截至2025年11月底,3家“双碳”重点企业率先签约“绿色外债”,融资总额突破3亿元,为分布式新能源、储能中心和循环经济等前沿绿色科技项目建设注入强劲动能,试点政策先发示范效应凸显。
下一步,上海市分局将持续完善绿色外债试点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外汇领域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奋力谱写绿色金融“大文章”,切实推动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创新政策在辖内落实落细。
一是提升服务意识,铺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加强经办银行政策培训,持续提升试点政策服务精准化水平,将政策核心要点、操作流程、相关要求清晰、准确、及时传递到市场主体。
二是增强创新意识,丰富试点政策业务内涵。不断拓展绿色外债的产品分类,支持银行和企业向绿色债券、绿色银团等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发展。
三是筑牢底线意识,一体推进试点高质量开放与高水平安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稳妥有序增量扩面,以惠企利民的实际行动为上海“双碳”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金融新动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