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界限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民商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表示,依法守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底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罪与非罪的界限。2025年,对一批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的涉企案件,依法宣告无罪,或者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对历史形成的涉企冤错案件,建立常态化甄别纠正机制。2024年全国法院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例如,今年11月发布的叶某某合同诈骗再审改判无罪案,法院再审认定,叶某某虽有伪造收条的行为,但未造成实际损失,本质是合同履行纠纷。
人民法院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赃款赃物与善意取得的财产,规范处置涉案财产。例如,在韩某某集资诈骗涉案财产处置再审案中,法院改判解封非赃款购买且已合法处分的财产,杜绝了“一查全封”“一扣全冻”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
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引导企业将诚信守法内化为发展基因,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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