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的优势,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积极贯彻落实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基础上,适度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一是调整保险公司投资相关股票的风险因子,培育壮大耐心资本。二是调整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风险因子,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谈及《通知》对保险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影响,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一是《通知》针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了差异化设置,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二是《通知》调整了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准备金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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