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9:35:50 股吧网页版
深圳金融,大消息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读】深圳年内落地7只银行系AIC基金,规模居国内首位;新增VC/PE156只,数量居全国首位

  中国基金报记者郭玟君

  12月5日,2025深圳全球招商大会金融产业专场在深圳会展中心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前海管理局共同主办,深圳市政府副市长罗晃浩出席活动。

  2026年,世界目光将聚焦深圳。深圳将成为继上海、北京之后的中国APEC第三城。中国银行副行长刘承钢在致辞中说:“中国银行是唯一在APEC 21个成员国家和地区都设有机构的中资银行,我们将发挥‘五个优势’,为APEC会议的胜利召开贡献中行力量。”

  刘承钢表示,中国银行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作为全球布局的重中之重,积极融入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从“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在深圳创造了许多“第一”和“唯一”,为“双区”建设注入了金融力量。

深圳年内落地7只银行系AIC基金

VC/PE数量居全国首位

  据深圳市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时卫干介绍,2025年以来,深圳市新增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深圳分行、富邦银行深圳分行、招银金融投资公司等11家持牌金融机构;引入3家持牌金融机构科技子公司;落地7只银行系AIC试点基金,规模达240亿元,规模居国内首位;平安、太平、阳光等险资发起设立5只重点基金项目,规模共493亿元。年内新增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156只,数量居全国首位。

  过去五年,深圳金融业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银证保规模位居全国前列,金融业支柱地位巩固提升。“十四五”期间深圳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9%,占GDP的比重在14%左右,成为深圳第一大服务业。在最新一期国际金融中心指数(GFCI 38)排名中,深圳位列全球第9名,金融科技位列全球第2名;银行机构资产规模达14.4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位;证券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三项指标均位列全国前三;各类财富管理机构管理规模超过31万亿元,占全国约1/5。

  时卫干表示,未来五年,深圳将立足“十四五”发展成果和金融资源不断集聚的坚实基础,锚定“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这一核心目标,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力争到2030年,将深圳建设成为全球一流的“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创新高地、全球一流的跨境金融发展高地、全球一流的财富管理中心、全球一流的金融科技中心、全球一流的金融安全示范地。

福田区:全国前三大金融强区

依托河套以金融赋能世界级科研枢纽建设

  作为深圳行政、文化、金融、商贸和国际交往中心,福田是全国前三大金融强区,集聚了深圳市六成持牌金融机构、62%的财富管理规模、61%的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数量。

  据福田区副区长袁英介绍,福田区2025年1—9月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49%,增速达21.4%,金融业总量、增速稳居全市“双第一”,贡献了全国多个首创,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发展最佳沃土。香蜜湖新金融中心作为深圳“城市新客厅”、深圳“新金融中心”,对标伦敦金融城和曼哈顿金融区,建设进度持续提速。

  同时,袁英表示,福田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金融赋能世界级科研枢纽建设,便利资金跨境、创新支付服务、加速产融对接,落地“科汇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全国首单境外资金和知识产权“双入境”ABS、成功试行“来华零钱包”等系列金融创新,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打造科技金融最佳试验田。

前海:“特区中的特区”

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一半

  作为“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前海拥有战略定位、区位禀赋、产业根基、金融政策、载体平台、基础设施、法治环境和人才保障等多项优势。

  据前海管理局副局长文娉介绍,“十四五”期间,前海GDP年均增长超10%,金融业增加值保持两位数增长,实际使用外资占深圳全市一半。国家级“金融支持前海30条”政策落地超九成,形成一批全国“首创”“首批”“首家”案例成果。如今,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已汇聚518家金融机构,港资、外资占比达30%。前海法治接轨国际,出台全国首部区域性投资者保护条例。

  文娉表示,前海作为“特区中的特区”,正谋划在“十五五”期间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改革开放,为深圳金融打造新的增长极。

  未来,深圳将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以福田等核心区域为引领,联动各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金融产业生态,提供最优质、最高效、最贴心的服务,诚邀全球金融精英与企业伙伴扎根深圳、共创未来,共同书写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