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刘羽佳)中国证监会5日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我国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
该条例是在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基础上,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法律制度的进一步细化与明确。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规模快速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5000多家上市公司构筑起资本市场的基石。
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是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条例围绕这一主线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并购重组是上市公司培育新增长点、提升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条例提出基本规范性要求,助力上市公司依法用好并购重组工具,实现产业整合、做优做强。
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投资者是市场之本。条例设专章对投资者保护作出规定。
在回报投资者方面,条例一方面明确上市公司关注投资价值、采取措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回报水平的义务,严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现金分红、股份回购制度机制,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意识。
在强化投资者保护方面,条例通过制度安排,防范恶意规避强制退市、利用重整程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同时,对于主动退市的公司,要求其提供现金选择权或者其他合法形式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治理一直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重点内容。条例设专章将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作为规范重点,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章程和治理架构,压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发挥公司内设机构监督制约作用。
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仅要促发展,也要强监管。
财务造假一直是资本市场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条例将防范打击财务造假作为重点内容,强化关联交易监管,规定造假分红、薪酬退回机制,禁止关联方、客户、供应商、合作方等第三方配合造假并设置专门罚则,强化责任追究、提升监管质效。
相信这部新的行政法规将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资本市场之基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