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港国安公署依法约谈部分在港外国新闻机构负责人及记者
来源:财联社
12月6日,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依据香港国安法有关规定,针对近期宏福苑火灾及香港立法会选举的虚假信息和炒作抹黑,对一些在港外国新闻机构负责人及记者进行了约谈。
公署认为,宏福苑火灾发生后,从中央到特区、从政府到民间、从香港到内地,齐心协力抗灾救灾。国际社会纷纷表示慰问和关心,广大媒体密切跟踪、客观报道。
公署指出,近期有外国媒体涉港报道罔顾事实、散播虚假信息,歪曲抹黑政府救灾善后工作,攻击干扰立法会选举,挑动社会分化对立,破坏了香港当前和衷共济、共克时艰的氛围,没有体恤灾民的痛苦和感受,伤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误导了国际社会的认知,公署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公署强调,“新闻自由”与遵守法律并行不悖,任何媒体不得借“新闻自由”之名干涉中国内政、干预香港事务。所有在港外国新闻机构负责人及记者均有守法义务,必须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各项法律,严格执行特区有关新闻报道的管理规定,严格恪守新闻职业操守,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公署表示,希望在港外国新闻机构记者能够秉持职业操守,客观公正报道;希望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为之,不可触碰法律红线。正如公署发言人谈话所指,对所有反中乱港分子“以灾乱港”行径绝不姑息,“勿谓言之不预”。公署一向严格依法办事,将一如既往密切关注媒体的相关报道。
公署申明,公署支持特区政府始终坚持尊重和保障在港外国新闻机构记者依法在港从事采访报道工作的合法权益,继续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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