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执法关系营商环境的优化、市场预期的稳定。1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审议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
国常会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在今年9月8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司法部部长贺荣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说,实践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于提振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贺荣在发布会上介绍,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今年1-8月,各地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普遍下降30%以上,与此同时,发现问题率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行政检查的次数下降了,但发现问题率提高了,这表明行政检查的精准度和质效大幅提升。
今年1-8月,有关部门依法查办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纠治执法不作为案件4400多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
同时,司法部协调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指导各地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适用“轻微不罚”“首违不罚”,优化执法方式,解决民生难题,体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
在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情况下,国常会指出,要聚焦重点难点、长效系统施治,推动由个案纠偏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要通过制度建设,聚焦当前我国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痛点与难点问题,构建起全链条式监督体系,对职责分散、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一系列问题加以规范,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强企业投资信心,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湖南省行政检察研究基地副主任郭胜习说。
国常会指出,要通过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压实规范执法责任,对滥用职权、任性执法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使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郭胜习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标志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实现从碎片化整治向系统性制度构建的跨越。
“这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要求,也是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为企业安心开展经营活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郭胜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