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指导地方规范存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后,部分省份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解决方案,这将有助于解决当前存量PPP项目遇到的诸多难题。
12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了《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将在2026年6月底完成对全省PPP存量项目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一项目一策”台账和分类处理方案。到2027年底,基本解决PPP存量项目突出问题。目前云南省存量PPP项目投资额全国领先。
PPP模式被认为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中国早在2014年大力推广PPP模式,各地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快速增长,虽改善了民生但野蛮生长也带来不少问题。
因此2023年国务院出手规范了PPP模式,构建PPP新机制,将PPP模式范围缩窄至基于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模式等。在这一PPP新机制下,原先PPP制度相继被废止,海量的存量PPP项目一度陷入困境。比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存量在建PPP项目融资困难。
为解决总投资额超10万亿元的存量PPP项目诸多问题,今年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保障在建存量PPP项目顺利建设,推动已运营项目平稳运行,强化政策支持。而为了落实这些要求,云南省出台了上述《方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数据,“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513个,位居全国第6位,投资额13444.61亿元,位居全国第1位。
目前部分由社会资本投资的存量PPP项目转化为政府投资项目,是解决存量PPP项目问题的一大策略。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逐一梳理PPP存量项目,精准识别项目性质,对不具备PPP模式核心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缺乏实质运营内容、项目无收益且具有较强公益性)的项目,要充分论证,严格按程序审计后,依法依规转化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
根据《方案》,经各级政府充分论证后确需转化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PPP存量项目,各方应依法公平协商终止合作。对形成的资产要进行审计清查和评估,政府方向社会资本方支付的价款,原则上仅限于合理建设成本,并对项目施工利润、各项补贴和回报率相应进行调整,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固定回报或利润。
而上述支付价款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分期分批支付,所需资金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及本级财政预算等分年度优先保障,并鼓励探索合法合规的新筹资路径。
《方案》强调,政府方要从严控制项目转化,坚决杜绝简单将收入较低的项目转化为政府投资项目,要提前制定移交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公共服务供给不间断、质量不降低,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当然并非所有存量PPP项目都转化为政府投资项目。对具备PPP模式核心要素的存量PPP项目,云南要求开展动态风险评估,排查建设、合同履约、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的风险,精准画像,并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标识,建立分类管理台账,编制“一项目一策”处理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效推进风险化解。
在当前地方财政收支矛盾较大背景下,要推动存量PPP项目诸多问题,显然离不开财政支持。
《方案》提出,各级政府要将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保障序列,严格执行支出计划,不得挪用本应用于PPP存量项目支出的预算资金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可按程序使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对于已运营项目,可使用相关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有序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
目前不少存量PPP项目融资面临难题,各地加大金融支持也是解决问题关键。
《方案》称,云南省财政厅牵头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机制,协调解决项目融资问题,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PPP存量项目贷款降息、展期。
当然存量PPP项目问题的解决,更重要的是需要社会资本方降本增效,提高经营性收益,从而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
《方案》要求,社会资本方要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合理压减运营成本,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的,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降低回报预期,在保证公共服务正常供给的前提下,协助政府有效压降支出责任。
根据明树数据,截至目前云南省存量PPP项目中已经进入中标阶段项目为614个,中标项目投资总额约1.68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