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09:59:40 股吧网页版
万亿规模沪深300ETF调仓在即,“小登”取代“老登”是好事吗?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本周五,沪深300指数将迎来每半年一度的样本调整。

  按照指数编制规则约定,沪深300指数最新成分股将于12月12日收盘(12月第2个周五)正式生效。跟踪沪深300指数总规模超1.1万亿的沪深300ETF也将在这前后完成调仓。

  哪些标的即将被调入?

  据中证指数公司官网公布,沪深300指数本次更换11只样本,胜宏科技、东山精密、瑞芯微、光启技术、光线传媒、指南针、国联民生等11股新调入指数样本,福斯特、福莱特、TCL中环、潞安环能、一汽解放等11股被调出指数样本。

  根据中证指数官网介绍,调样后,沪深300指数信息技术、通信服务行业样本数量分别增加4只、2只,权重分别上升1.46%、0.75%,新兴行业占比进一步提升。

  (来源:Wind,上交所、中证指数公司官网,数据截至2025年12月8日)

  “小登”为何取代“老登”?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 只证券组成。

  在实际筛选进入沪深300指数样本时,不仅仅看市值、成交额这两大指标,还要经历几道严格的筛查。

  首先排除ST(其他风险警示股)、*ST(退市风险警示股);

  其次,对上市时间有要求:(1)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但有一种情况可以提前调入: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30位;(2)如果是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要求更严格,需要超过一年。

  当然,还要排除纯靠炒作抬高股价的“妖股”:(1)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2)证券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

  最后,对上述进入样本空间内的证券,再对成交金额、市值进行两轮筛选:(1)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50%的证券;(2)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300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从筛选结果来看,最新符合调样条件的,不少是迅速成长起来的“新兴行业”龙头,也是我们常说的“小登”,这与过去一年(2024.11.1~2025.10.31),A股经历的科技占优的结构性行情息息相关。

  在国内宏观经济尚未全面复苏之际,部分科技龙头凭借相对稀缺的AI产业高景气度,以及出海业务的确定性增长,受到资金的热捧,在本轮行情中,成交额、市值迅速壮大,典型的像胜宏科技短短一年股价翻了数倍(不作为个股推荐)。展望未来,科技成长依然是本轮行情的主线,也是国家“十五五”规划重点扶持的产业方向。沪深300指数调入这些新样本,也是为了适应市场新结构、保持指数自身的代表性。

  沪深300指数“新质生产力”含量提升是好事吗?

  近年来,沪深300“新质生产力”含量持续提升,同时相对减配金融、消费,已经成为趋势。

  对比2016年和2025年,沪深300指数的行业权重,可以清晰看到:金融行业权重从35.45%降至22.97%;与此同时,信息技术行业从9.22%,大幅增至20.38%。这里的信息技术,就包含了通信、电子、计算机等行业。

  像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里的工业富联、中芯国际、中际旭创、寒武纪-U、海光信息、新易盛、立讯精密、北方华创等等,都属于信息技术行业范畴。

  (来源:Wind,截至2025年12月8日)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下旬,A股科技板块市值占比超过四分之一,首次高于银行、非银金融和房地产行业市值的合计占比;市值前50名公司中,科技企业从“十三五”末的18家提升至24家,显示科技板块在资本市场中的比重持续上升。(数据来源:证券时报)

  在证券监管负责人12月最新提出的未来五年证券业发展的五大使命中,排在首位的就是“服务实体经济与新质生产力”。(来源:证券业协会)

  因此,可以说:沪深300“新质生产力”的提升,有助于指数发挥服务国家战略、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这也是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资本市场发展相辅相成的必然结果,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对于普通个人投资者来说,投资于沪深300这个“吐故纳新”的指数,能够确保跟上政策发展的脚步,分享中国科技产业进步的红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