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2月10日讯(记者封其娟)一张私募罚单,再次将监管层重点打击的场外配资,拉回公众视野。
福建证监局近期披露,针对郑玉仙私下为他人的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的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综合公开信息,郑玉仙所在私募指向福建证监局辖区内的明实(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实基金)。据中基协披露,郑玉仙登记为明实基金的合规风控负责人和信息填报负责人。但从公开渠道看,目前并没有针对明实基金的公开处罚。
私募行业中“只罚个人、不罚机构”的案例较为罕见。对此,有业内人士解释,仅罚个人,是因违规是个人私下违规行为,未与机构经营活动挂钩,未体现机构意志,这也符合“过罚相当”原则,避免不当问责影响合规机构的正常经营。但该人士也指出,这种“监守自盗”式违规情形,暴露了小体量私募可能存在的内控漏洞,即对核心岗位人员的个人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近年来,私募及相关人员因涉及场外配资被罚的案例屡见不鲜。常见的出借账户行为既直接违反账户实名制要求,也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了通道。更有甚者,有私募实控人长期从事配资业务,控制配资账户组,通过对倒交易拉抬股价,构成“违规配资+操纵股价”的复合型违法。
除了出借期货或证券账户外,还不乏以私募FOF基金为名,行场外配资之实的案例。
合规负责人监守自盗或暴露内控问题
明实基金是一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管规模区间在0-5亿元,该私募成立于2017年2月,注册及实缴资本均为1000万元,登记在册的全职员工共计8人。
履历显示,郑玉仙2021年3月加入明实基金,任合规风控岗位。此前,曾在另一私募平潭综合实验区智领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领三联)担任合规风控,任职不到2年。天眼查显示,这家私募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证券投资,但该私募并未于中基协完成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明实基金总经理吴捷、投资总监林子豪均曾任职于智领三联,且均担任过基金经理一职。
作为私募合规风控负责人,郑玉仙本应是机构合规的 “守门人”,却私下为他人场外配资提供便利。尽管私募机构暂未受罚,但合规风控负责人“监守自盗”,或已是提醒机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强烈信号。
个人违规、机构也并非郑玉仙一例。更早前,私募实控人韩启坤就因利用配资账户操纵股价,遭证监会重罚。从公开渠道了解到,所在私募也未受到处罚。
私募实控人利用配资账户组操作股价
证监会2022年2月罚单显示,因操纵第一医药股价,韩启坤被没收违法所得约1384.36万元,并处等额罚款,合计罚没近2768.72万元。
罚单显示,作为私募速丰资产的法定代表人,韩启坤被指长期从事配资业务。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韩启坤控制使用本人及亲友的1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第一医药。该账户组均系配资账户,韩启坤于2018年6月至11月借与王某心使用。韩启坤操纵的资金来源于账户组配资资金、王某心支付的保证金及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由韩启坤决策、下单并自负盈亏。
这期间,韩启坤在35个交易日内,有21天交易了第一医药股票,交易天数占比60%。第一医药股价也由8.65元升至9.29元,累计上涨7.40%,期间最高涨幅38.15%,振幅为47.90%,股价涨幅较上证综指偏离6.65%。
据该会披露,韩启坤存在利用配资账户组对倒交易的违规行为。经测算,韩启坤操纵第一医药股价累计获利1384.36万元。
中基协信息显示,早在2021年12月,速丰资产因经营异常由协会注销。未注销前,该私募由韩启坤持股99%。
在多位私募人士看来,韩启坤这一模式的危害性远超单纯配资,配资账户的分散性让对倒交易等操纵行为更加隐蔽,而股价操纵又能放大配资资金的收益,形成“配资支撑操纵,操纵反哺配资” 的恶性闭环。
两私募出借账户配资“开路”,共领9张罚单
通常而言,出借账户是场外配资的重要行为模式之一,也是场外配资活动能够落地的关键支撑条件。近年来,监管层发布的私募罚单也在验证这一点。
去年6月25日,青岛证监局面向2家私募青石资产、裕瑞资产及相关高管,以及涉嫌借用期货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公衍峰下发了共计9份罚单。
具体来看,青岛证监局向青石资产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周玉升,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该私募被指出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存在缺陷,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未自主管理相关产品等违规行为。
同样存在为场外配资活动提供便利,未自主管理相关产品等违规行为,裕瑞资产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书辉,均被青岛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该局还对裕瑞资产、王书辉进行监管谈话,因该私募存在将个别产品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的违规行为,王书辉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青岛证监局就上述2家私募向公衍峰出借期货账户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青石资产、裕瑞资产各罚款30万元,对公衍峰处以20万元罚款,三者均被给予警告。
据查,青石资产将旗下青石众诚一号、九号相关期货账户出借给公衍峰,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21日,公衍峰借用这2只产品共计3个账户累计交易851笔,成交金额共计6252.94万元。同期,公衍峰又借用青岛裕瑞旗下裕瑞昌裕三号、七号、八号3个期货账户累计交易444笔,成交金额共计4013.8万元。
据中基协罚单,今年1月,青石资产、裕瑞资产均被采取纪律处分,被撤销管理人登记。
类似案例不胜枚举。去年10月,因向他人出借证券账户,睿屹尚丰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此外,因旗下2只私募产品的证券账户,供今创集团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刘某龙使用,赚取通道费用,上海广怀投资于2023年10月被中基协注销。
以私募FOF基金为名,行场外配资之实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参与场外配资,已有案例从以往的行政处罚升级为刑事犯罪。
2024年末,上海一中法院宣判全国首例FOF基金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
该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李某、蒋某在未取得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各自实控的公司,安排业务员葛某等人招揽客户,收取客户保证金,以1:1至1:15不等的杠杆比例提供场外配资。这2人通过出借个人证券账户,或利用公司发行的私募产品将资金投入客户实控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FOF基金)等方式,向客户提供配资,赚取息差。
李某、蒋某以上述方式提供场外配资共计7.4亿余元,获利1100余万元;业务员葛某参与配资4.7亿余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蒋某以私募FOF基金为名,行场外配资之实,本质上是以客户保证金为基础,利用高杠杆向客户提供证券交易资金,并从中赚取固定息差,不承担投资风险。此行为属于借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经营性质的场外配资活动。
在经营过程中,被告人设置了预警平仓线、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强制平仓等风控措施,具有典型融资业务特征。上述高杠杆配资行为规避金融监管,扰乱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对市场安全构成风险,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综上,上海一中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判处蒋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50万元;判处葛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