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0 17:49:00 股吧网页版
“稳定币”已被定性为“非法”!赚钱不易,被骗却很容易!
来源:理财周刊

  继前几天中国人民银行将“稳定币”定性为“虚拟货币”之后,七大金融行业协会也立即发声,强调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都是非法行为,而且极容易发展成为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活动。

  “稳定币”凉凉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等13个国家级监管部门集体出席。与以往相比,本次会议释放出的监管信号更为明确:稳定币被正式纳入虚拟货币范畴,并被认定为难以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与反洗钱要求、易被用于洗钱、地下钱庄和跨境资金转移的高风险工具。

  “稳定币”是近期市场讨论颇多的金融概念,被认为是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创新品种。

  然而,早在2021年9月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就发布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将监管升级为全面封禁。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一律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平台向境内提供服务同样违法。

  随着央行对“稳定币”的定性,这意味着,无论是USDT、USDC等离岸稳定币,还是打着“合规”“RWA资产代币化”旗号的产品,在中国大陆金融监管体系中均被统一视为“非法金融活动”。

  警惕“虚拟货币”

  在此背景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七大金融领域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指出,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有关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其中,π币等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无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且常出现借其名义开展的传销、诈骗活动。

  《风险提示》还提醒,境内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融资等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参与“稳定币”投资,不仅有可能被骗,而且还可能进监狱。最新的司法判例已经有了。

  涉嫌非法经营罪

  2025年10月,北京检察机关在金融检察典型案例中披露了一起以 USDT 作为媒介的跨境非法经营外汇案。案件涉案资金达11.82亿元,涉及多名境内外参与者。检方查明,涉案人员通过购买、兑换USDT并在境外平台结算,实现人民币与外币的地下转换,规避了国家外汇管理制度。最终,5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2至4年不等刑期。

  该案例的关键意义在于:司法机关认定行为违法的核心并不在于“USDT是否属于货币”,而在于其被用于规避外汇监管、完成非法结售汇。这为虚拟货币参与跨境换汇的刑事边界提供了更明确的司法判断标准。

  此外,更为常见的是打着“虚拟货币”旗号的集资诈骗活动。

  2025年11月,江苏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周某在参与其他虚拟币传销项目亏损后,主导开发“CRD”虚拟币项目,以高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购买虚拟币获得加入资格,还设置静态收益和“拉人头”式动态收益模式发展下线。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理认定周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

  中国经济还在企稳之中,很多人都明显感觉到——赚钱越来越不容易了。这时候更重要的是,不要上当受骗。当年P2P也是打着高科技、投资创新的旗号,到现在很多大案还没有审理结束,成千上万老百姓的辛苦钱都打了水漂。所以,当下一定要警惕利用稳定币等新型概念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