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获悉,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和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绿色外债业务正式启动试点。试点后首个工作日,即有三家深圳企业分别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完成绿色外债外汇登记业务,总签约金额超1.7亿元人民币。
此次试点的开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为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开展首批绿色外债业务试点。经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作为首批试点分局,于2025年11月印发了《深圳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并自2025年12月6日起实施。
该指引规定,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对于非金融企业专项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的外债资金,其类型风险转换因子由1降至0.5,显著降低企业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占用,有效提升企业外债融资空间,引导更多境外资金投向绿色领域,支持经济绿色转型。
为确保试点顺利落地,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高度重视绿色外债试点推进工作,提前部署、主动服务,在摸排市场需求时,了解到企业的绿色融资需求后,及时协调银行安排专人对接,在试点启动后即为企业完成相关登记、开户工作,推动资金高效精准直达绿色项目。
其中,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能源领域绿色转型的领军企业,通过绿色外债试点业务,将为其生态环保项目的建设和发展引入宝贵的境外低成本资金,有力支持其绿色主业扩张与升级;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提供物流装备、能源装备及服务的跨国产业集团,通过绿色外债试点业务,企业引入境外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集团下属海洋工程板块的能源清洁化FLNG船制造,有效解决了集团成员企业绿色项目的经营用款需求,对国家推动海上油气开发向低碳、高效方向转型有深远意义。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该局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下,继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政策落地见效,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鼓励更多银企参与试点,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