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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5:12:20 股吧网页版
黑龙江:培育拓展消费新场景,推动电子商务与各领域广泛深度融合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司迪

  日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旨在推动电子商务与各领域发展广泛深度融合,创新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培育拓展消费新场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助推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消费水平的积极作用,推动黑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支持培育优质电商主体。鼓励各市(地)做大做强电商主体,支持各类电商主体在黑龙江省新建引领性项目。对总投资额度5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项目,其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申报主体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总投资额度3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要支持优化升级电商平台。支持黑龙江省内电商企业自主搭建或迭代升级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平台开展数字化营销,利用“两新”等政策加大对定制产品、数智供应、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打造电商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对总投资额度300万元(含)以上的电商平台项目,其用于平台建设或改造升级等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申报主体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支持电商企业扩大网络零售规模。引导电商企业向生产环节延伸,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拓宽网络销售渠道,促进降本增效。鼓励电商经营主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创新丰富多元化数字消费场景,扩大网络零售规模,对年度新增实物网络零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按年度新增实物网络零售额的2%给予奖励,上限300万元。

  《若干政策措施》支持跨境电商企业拓展进出口渠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和独立站等多渠道进出口商品,对平台建设运营后,正常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商独立站,给予当年网站建设、(云)服务器租赁费用50%一次性补贴,单户申报主体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店铺,正常开展业务,且对全省跨境电商产业有带动作用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当年入驻平台费和宣传推广费50%一次性补贴,单户申报主体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在推动电商载体改造升级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支持电商基地数转智改。鼓励电商基地(园区)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创新技术改造升级,对总投资额度100万元(含)以上的改造项目,其用于提升基地(园区)运营服务能力和数智化水平等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申报主体最高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电商基地示范创建。鼓励各市(地)升级培育涵盖企业集聚、供应链整合、人才孵化、智能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多功能、多业态于一体的智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并参与示范认定。对政策印发后获评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的省级电子商务创新标杆基地(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出,要支持建立特色选品中心(平台)。支持电商选品中心(平台)整合黑龙江省“黑土优品”“九珍十八品”等特色优质产品资源,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质量管理、研发设计、采购分销等拓展服务,对带动企业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电商选品中心(平台),按照近三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上限100万元。

  支持电商仓储物流智慧化转型。加强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运用智能分拣、物联网仓储管理等技术,提升电商仓储物流智慧化水平和服务品质,对总投资额度500万元(含)以上的仓储物流项目,其用于仓储建设或智慧化改造等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申报主体最高贴息不超过300万元。支持跨境仓储网络升级,鼓励企业采取数字化赋能和智能化运营方式降低跨境物流成本,对企业建设集货仓、前置仓、海外智能仓等仓储设施项目的银行贷款,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据实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6个月,单户申报主体最高贴息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若干政策措施》在推动电商赋能实体产业、加快电商公共品牌创建、壮大电商专业人才队伍及完善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也做出详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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