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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3 18:53:00 股吧网页版
违规挪用基金财产 优策投资被罚超3500万元
来源:经济参考网

  近日,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策投资”)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经查,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表示,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处罚决定书显示,优策投资于2017年11月21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专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2019年3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黄巍,但直至调查开展期间,其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控人信息为“李某晴”。

  2018年11月至调查日,优策投资先后成立并管理优策长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8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募集层产品”);8只募集层产品的全部基金财产分别投向优策投资成立并管理的优策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曾用名称为长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长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等3只基金产品(以下统称“投资层产品”)。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亦投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3只投资层基金产品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在实际控制人黄巍决策、安排下,优策投资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违规将前述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截至2024年7月2日,转出资金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为掩盖资金挪用的事实,优策投资进一步造假。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该公司向投资者披露及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上述8只募集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状况、收益数据、净值信息等,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11只基金产品涉及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浙江证监局作出最终处罚:对优策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1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黄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900万元罚款,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凯歌给予警告,并处420万元罚款;对优策投资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焦健给予警告,并处10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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