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倡议深化跨境法治协作的时代浪潮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的法治保障再添重磅注脚。今年5月,海南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一份英文仲裁裁决,成功获得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承认与执行。
这在国内并非首例,但作为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开放门户,海南通过此案展现了“制度创新+国际合作”的独特优势。
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随着全球航运资源加速集聚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海南正加速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司法部涉外仲裁专家委员会委员毛晓飞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与建设海南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目标、方向与路径高度一致。
从仲裁裁决跨境执行,到72小时公证服务,再到日益完善的国际化法治框架……一系列标志性实践既筑牢了开放发展的法治根基,更推动自贸港涉外法治建设破浪前行。
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海南样本”
位于中国南端的海南岛,以宜人的气候和丰富的旅游资源闻名,如今正以全新姿态站上世界舞台。近年来,海南正在围绕自贸港航运、跨境投资等特色产业打造“仲裁+调解+诉讼”多元解纷体系,给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更精准的纠纷解决服务。
今年9月,海南自贸港“航运争议多元解纷中心”在海南洋浦揭牌,这是海南自贸港首个整合调解、仲裁、诉讼、事故处置功能的“四位一体”航运争议解决平台,建立多元受理机制、分层解纷机制、专业赋能机制、数据协同机制等七大机制,直击纠纷解决“耗时久、成本高”难题。
据统计,该中心已接收航运纠纷咨询50余件,正式受理15件,成功调解15件,其中包括1起涉外案件,平均调解用时仅需5.6天,当事人满意率达100%。
毛晓飞表示,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十条,海南自贸港拥有调整适用上位法的特殊立法授权,可为制度创新提供法律依据。这使得海南能对标《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及其他国际争议解决的通行立法范本与最佳国际实践,先于我国其他地区进行制度创新尝试,成为我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方面的“先行者”,打造“海南样本”。
回溯至2024年7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若干规定》率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开展临时仲裁,明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之间,以及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的企业和外国及港澳台企业之间,还有外国及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都可以在海南进行临时仲裁。
今年年初,海南自由贸易港首宗涉外临时仲裁案件顺利审结执行。目前海南国际仲裁院配备有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350余名仲裁员,并支持当事人指定名录外专家。
海南省仲裁协会副会长黄文超表示,随着封关脚步临近,海南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已迈入从制度落地到实践深化的关键阶段。海南自贸港将继续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今年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扩大开放之年。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在即,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而国际商事纠纷的有效化解已经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
2022年,海南被确定为全国4个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地区之一。海南国际仲裁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与之不谋而合的是,海南正在加速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对此,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徐冰表示,国际商事纠纷的有效化解已经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要坚持高站位谋划,树立打造一流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战略理念。
毛晓飞表示,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对海南自贸港而言意义重大。“在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过程中,海南着力推动涉外法治建设,为全国涉外法治事业发展探路。”
同时,毛晓飞指出,海南自贸港要吸引更多外商投资,需要为自贸港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中基础的一环就是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使得商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可以得到公平、公正和高效地解决,可以推动自贸港的商事活动顺利开展。
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骆建军对记者表示,海南通过制度创新、平台建设与实践验证,已初步构建国际化仲裁生态。其核心优势在于依托自贸港政策红利与区位战略,实现规则、成本、效率的复合竞争力。
塑造自贸港法律服务核心竞争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对接的仲裁法律制度。
新《仲裁法》明确涉外海事纠纷或者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当事人可以在仲裁机构之外,选择由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的仲裁庭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随着海南自贸港的封关运作,将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海关特殊监管制度,国际经贸活动更加便利自由,涉外法治建设需求更为迫切,为临时仲裁等制度创新提供更大实践空间。”毛晓飞表示。
黄文超指出,相比其他国际仲裁地,海南的独特竞争力体现在政策支持集中、区位优势显著、服务精准适配三方面。新修订的《仲裁法》专门为自贸港临时仲裁突破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海南的司法审查集中管辖等配套政策已同步落地。
据了解,自2020年以来,海南国际仲裁院累计受理仲裁案件近1.4万件,标的额360亿余元,连续5年保持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零记录。其中涉外案件194件,商事调解及涉外案件的数量、标的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案件当事人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地域进一步扩大。
除海南国际仲裁院外,近年来法庭通过优化涉外商事争端解纷机制,为海南涉外商事纠纷主体提供多元、高效、便捷、专业的涉外法律服务,促进涉外商事纠纷有效化解。
记者了解到,作为应海南自贸港建设而生的专门法庭,海南第一国商法庭不断完善涉外审判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涉外司法专业化建设,探索诉仲调联动解纷新模式,公正高效化解各类国际商事纠纷,以优质涉外司法服务护航海南自贸港建设。
毛晓飞表示,海南自贸港可以借鉴新加坡、迪拜等国际仲裁“优选地”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自贸港政策优势,形成“制度开放+服务集成+数字赋能”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