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造假,仍然给标准审计意见……近日,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永拓所在鸿达兴业、恒久科技、科林环保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的违法行为一并作出行政处罚,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据悉,这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开出“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此举既彰显了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再次释放出资本市场严打财务造假、净化市场生态的强烈信号,切实推动中介机构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尽责”转变。
利剑出鞘,直击中介机构失责乱象
策划财务舞弊,充当造假“掮客”;沦为造假“帮凶”,公然篡改财务数据;选择性“失明”,突破职业操守底线……经查明,作为中介机构,永拓所在上市公司审计过程中频频造假,暴露出中介失责乱象。
《处罚决定书》显示,永拓所曾主动介绍恒久科技与鸿达兴业开展虚假业务,出谋划策为公司设计走账路径、参与虚假业务资金划转,帮助两家公司掩盖违法事实。江苏证监局表示,这种主动参与造假的行为,彻底背离中介机构独立性原则。
在鸿达兴业项目中,永拓所在无审计调整依据支撑的情况下,配合鸿达兴业虚构审计调整分录,篡改合并财务报表,导致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在鸿达兴业和恒久科技项目中,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业务,质控复核人知悉项目存在异常,仍同意项目组审计意见,首席合伙人知悉相关情况后仍签发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科林环保案中,永拓所在监管部门多次通报明确违法线索的情况下,仍未审慎执业,无视执业准则规定,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江苏证监局表示,该所质控体系形同虚设,不仅违反多项执业准则,更触及资本市场诚信底线,造成极其恶劣的市场影响。
亟待整治,中介行业存在“三大病灶”
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江苏证监局通报相关调查情况时表示,永拓所案揭示出当前个别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亟待整治的“三大病灶”。
一是独立性缺失。永拓所长期为鸿达兴业提供审计服务,逐渐丧失独立立场,最终演变为造假的共谋者。这暴露出部分中介机构将经济利益凌驾于职业道德及执业准则之上,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是职业怀疑精神不足。面对公司明显的财务异常,审计人员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警觉,机械套用审计模板,核查验证“走过场”,导致风险隐患被系统性忽视。
三是质量管理体系失效。永拓所内部复核机制失效,部分签字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底稿记录与实际执行严重不符,反映出事务所管理机制存在系统性漏洞。这些问题相互交织,导致中介机构沦为“橡皮图章”,严重破坏资本市场风险防控运行体系。
江苏证监局在查清事实后,对永拓所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罚没款共计超过6500万元,对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罚款4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首席合伙人吕江采取市场禁入10年措施并处罚款200万元,对其他责任人员处以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该处罚是监管“长牙带刺”在中介机构监管领域的具体体现。
据悉,2025年4月,监管部门修订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强化事前准入审查与事后监管联动,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分类监管等措施,推动中介机构从“被动合规”向“主动尽责”转变。
标本兼治,重塑市场诚信生态
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关乎投资者切身利益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此次对永拓所的重罚,不仅宣示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坚定决心,也揭示了监管机构正在构建完善的三重机制。
一是强化“不敢违”的震慑机制。监管机构将持续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刑事追责等手段,让铤而走险者付出惨痛代价。
二是健全“不能违”的防范机制。监管机构不断完善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推动中介机构建立穿透式审计机制,强化财务造假重点监控,切断造假链条传导路径。
三是培育“不想违”的文化土壤。监管机构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引导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重塑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行业文化。
江苏证监局表示,以此案为鉴,只有持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链条追责力度,既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的“首恶”,又从严查处中介机构配合造假的“帮凶”,才能形成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