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提振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消费场景、消费帮扶等重点领域,从深化系统协作、加大金融支持、扩大对接合作等方面提出11条政策措施。
《通知》首先明确要深化商务和金融系统协作,推动地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交流和分工协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健全沟通合作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等合力,细化落实具体实施细则,共同打好政策“组合拳”。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仍将“内需主导”放在明年各项经济工作的首位。提振消费各项举措涉及面广,一段时间以来,加强跨部门联动是推动政策落地实施的一项重点。例如,财政部就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商务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通知》的一大特点同样在于坚持系统思维,通过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交流,鼓励强化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统筹谋划存量和增量政策举措,发挥多种政策组合效应,凝聚更大工作合力。
《通知》聚焦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提出多项针对性措施。例如,《通知》明确,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能;完善“1+N”政策措施体系,加大服务消费政策支持力度。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旅游、养老托育等重点服务消费发展趋向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多嵌入消费场景、融入消费生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提供更具多样性、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在消费供给端,《通知》明确要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助力消费帮扶。具体举措包括结合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主动融入城乡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拓宽线上渠道,强化线下服务,积极打造场景化的金融服务品牌;鼓励开展推荐信贷项目等定点帮扶合作,加大金融机构对定点帮扶县“融资+融智”支持等。
商务部财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鼓励发挥“政金企”扩消费合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促消费活动和信息共享,做好精准对接服务,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红利,更好满足相关经营主体和消费者需求。
其中,在联合开展促消费活动层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各地方促消费差异化政策和场景需求,定制和升级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服务方案,更好满足补贴资金高效周转、精准直达、定向施策等要求。在信息共享层面,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平台或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便利金融机构做好精准对接服务。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加强与金融机构共享商贸类小微企业信息,促进融资精准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