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这是着眼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高度重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让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释放出更大能量,已成为“十五五”时期的重大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着力破除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立柱架梁”,建立起一套涵盖农业全链条、兼顾传统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全面振兴、城乡互融互促共同繁荣、政府市场协同发力的政策体系,政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显著,端稳端牢了中国饭碗,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是事关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抉择。一是应对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基石的必然要求。地缘政治博弈波谲云诡,端牢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依靠内部挖潜和效率提升。必须通过更高效能的政策投入,激发内生活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二是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成色,是需要优先补上的最大短板。唯有提高政策效能,才能精准发力,将更多资源用于发展的关键处和民生的刀刃上。三是回应农民关切、实现致富增收的内在要求。新时代的农民,期盼有更稳定的收入、更宜居的环境、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提升政策效能,要让政策红利更公平、更直接惠及农民,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日趋健全完善,提升政策效能已成为关键突破口。未来应聚焦以下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健全精准高效的支持制度。提高农业补贴精准性、指向性,真正让种粮农民得实惠。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实施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政策资源重点向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倾斜,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的投入效能。
聚焦底线任务,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坚持精准方略,统筹兜底保障与开发式帮扶。对脱贫地区和低收入人口,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分层分类开展帮扶,着力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聚焦产业兴旺,健全内生驱动的富民机制。将政策资源更多用于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农民能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引导和规范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
聚焦公平可及,完善软硬兼顾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继续加强农村水、电、路、讯等“硬件”建设,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更注重提升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软件”服务的质量与可及性。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生活。
聚焦活力释放,健全协同发力的要素保障机制。突破土地、资金、人才等关键要素的瓶颈,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房屋,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吸引各类“新农人”返乡入乡创业兴业。
提高政策效能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聚焦重点领域的同时,还需全面提升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与精准度,加强部门协同,着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贯穿政策全过程的绩效评估与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政策效能持续提升。(作者系辽宁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