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科技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科技金融赋能创新浙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明确以“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为原则,加快构建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创新浙江建设注入金融动能。
《行动方案》锚定2027年发展目标,划定七项核心量化指标:力争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突破200亿元,全省科技贷款余额达4.8万亿元,科技金融特色机构数量超250家;新增科技创新领域上市企业占全省新增上市公司总数的80%以上,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规模突破1000亿元;科技保险保障规模争取超7000亿元,新增科技创新专项担保金额超200亿元。
围绕目标落地,《行动方案》部署六大核心任务,覆盖资本供给、信贷支持、资本市场、风险分担、生态营造等关键环节。在壮大耐心资本与长期资本方面,浙江将聚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三大科创高地,扩大省级创投类基金规模,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基金对种子基金、人才基金等的出资比例,将基金存续期上限延长至20年。
一位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行动方案》的出台,是浙江立足科创资源禀赋,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科技创新的关键举措,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支撑。
该管理人进一步指出,从政策设计来看,《行动方案》的核心亮点在于全生命周期赋能。针对科技企业从种子期、成长期到成熟期的不同需求,构建了“基金+信贷+债券+保险+担保”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比如,延长政府投资基金存续期至20年,匹配科技研发的长周期特性;创新“概念验证贷”“中试贷”等产品,填补了科技企业早期融资的空白,有效破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
强化科技信贷支持,是另一重要抓手。浙江将推动“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动态更新科技型企业无贷户清单,创新开发“概念验证贷”“中试贷”等专属产品,探索“贷款+外部直投”业务模式。银行机构将单列科技企业信贷规模,实施“四个单独”差异化服务机制,并制定贷款尽职免责清单。
在发挥资本市场支撑作用上,浙江将加快科技企业挂牌上市步伐,建立超1000家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培育库,提高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比例至80%、延长贷款期限至10年;用好债券市场“科技板”政策,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两重”建设;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探索设立“科技企业培育板”,深化与沪深北交易所的对接合作。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健全风险保障分担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围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等场景,开发科研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等全链条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分层分类提供担保服务,提高单户担保金额、降低费率。在营造良好生态方面,浙江将全面推广“创新积分制”,探索“人工智能+科技金融”模式,通过“以赛促投”“以赛代评”促进优质科创项目与资本精准对接,并完善人才服务支持体系。
《行动方案》还提出,发挥杭州、嘉兴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功能,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协同路径。争取国家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发挥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作用,在“投贷债保担”联动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上述管理人分析,从发力方向来看,《行动方案》紧扣三大科创高地,强化资金投向的精准性。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将资本聚焦于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硬核科技领域,既有助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也能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为浙江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筑牢基础。
“另外,从机制创新来看,方案着力破解国有资本投资的考核难题。”该管理人表示,此次提出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实施全生命周期考核,建立容错机制,这将有效打消国有资本的投资顾虑,激发其参与早期科创项目投资的积极性,为耐心资本的培育提供了制度保障。
业界看来,未来,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见效,浙江有望进一步打通“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全国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