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的“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迎来刑事判决。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紫晶1,400181.NQ,以下简称“紫晶存储”)近日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显示,公司被判处罚金3700万元,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等10名“董监高”获刑,多名被告人数罪并罚,其中郑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8.84亿元,2023年7月7日因实施重大违法行为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并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109736.8911万元。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粤14刑初2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为达到公司上市的目的,郑穆等7名被告人进行财务造假,紫晶存储的招股书中编制了虚假营业收入和利润,又隐瞒对外担保事项,骗取证监部门同意公司在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其中,2017年、2018年虚增利润占分别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和32.25%;2019年1-6月虚增营收、利润分别占当期营收的42.97%、利润总额的137.31%。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00.12万元。
紫晶存储上市后,郑穆等8名被告人进行财务造假,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股东及投资人利益。其中,2019年年报虚增营收、利润分别占当期营收的52.46%、利润总额的94.55%;2021年年报虚增营收、利润分别占当期营收的63.15%、利润总额的174.67%;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判决书显示,被告单位紫晶存储和10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紫晶存储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判处罚金3700万元。被告人中,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穆、罗铁威,原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原副总经理焦仕志,原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均系一人犯数罪,数罪并罚。其中郑穆、罗铁威、李燕霞均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和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50万元、40万元和35万元。
判决书指出,10名被告人主动归案,并能如实供述单位及个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认定为单位及个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焦仕志、黄美珊等7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此前证监部门的处罚已落地。证监会于2022年2月对紫晶存储立案调查,2023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对公司及13名责任人合计罚款超9000万元,其中郑穆、罗铁威分别被罚2164.26万元和1803.55万元,并分别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和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2023年12月,“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中涉嫌未勤勉尽责的4家中介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与证监会签署承诺认可协议,共计交纳约12.75亿元承诺金用于投资者赔付。截至2024年8月30日,4家中介机构已交齐承诺金,并进行了自查整改,证监会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并依法终止相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