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01:34:01 股吧网页版
上观时评 | 企业营销内卷该停了,“萝卜坑式印证”没出路
来源:上观新闻

  反“内卷”的风,终于吹到了营销界。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份名为《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的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份文件明确,广告引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引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此外,文字的字体、字号、颜色等应当满足公众在正常情况下能够清晰识别的要求,等等。

  这些对广告法等相关法规进一步细化的规定,针对的是当前品牌营销领域的诸多乱象。官方使用了一个词汇,叫“萝卜坑式印证”,非常生动形象地描述了这类伎俩:很多企业在广告中宣称的所谓“行业第一”或“遥遥领先”,往往有着非常严格且细分的前置条件,甚至苛刻到了专属定制的程度。而且,这些前置条件,往往以极为隐蔽的“小字”方式,缩在宣传页面的角落里,不拿放大镜,还真看不清。

  网友说得更直接:只要定语足够长,每个厂商都能当第一。

  类似的营销乱象,在手机、汽车等领域较为普遍,特别是一些所谓的“新势力”品牌,用起这些招数来屡试不爽。据媒体报道,此前有一款车型宣传自己是“低温续航达成率第一”,但小字表明此处低温是指5摄氏度到15摄氏度,还有车企宣传车型“三电终身质保”,却小字注明仅限于“首任车主”并且是“非运营车辆”。

  比“限定条件”更抽象的,是所谓的“卖点”根本不存在。此前,某手机产品号称“逆光之王”,宣传海报右下角却藏了极难看清的小字注解:“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这难免让人想起此前的“壹号土”猪、“一品牛”肉干等极易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商标“擦边”行为。那些吸睛的卖点,原来只是消费者的“一厢情愿”罢了。

  更让人感到“背刺”的是,广告主引证的很多评价或数据出处,看似是基于第三方客观公正的“市场调查报告”,实际上是一些咨询服务公司为品牌方量身定制的“口径”,还有的是直接出自企业自己的“实验室”,“自卖自夸”的色彩非常浓厚,其数据可信度到底有几分,估计也只有企业自己心知肚明了。

  对产品特色进行广告营销,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基于明显误导人的“文字游戏”,卖点和引证都能随意“任人打扮”,甚至任由其成为行业的某种“潜规则”,无异于自砸招牌。长此以往,谁还敢放心消费?

  对消费者来说,如果基于不完整、不准确的营销信息而对产品卖点产生误读,并因此购买,在司法层面判定为被“欺诈”,也并非不可能。这种狡猾的套路,比起刻意的吹嘘夸大产品功效更让人气愤。

  此类营销方式,对行业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比如,此前很多车企热衷于频繁发布新车销量数据“周榜单”,以此证明自己产品的热销,事实上不少订单数据是禁不起推敲的。中汽协更是直言,数据来源不明,引发舆论误读。这类营销,除了增加其他车企焦虑,更加忙着“做数据”,加剧“内卷式”竞争,并没有对行业的创新发展产生任何正面的影响。

  从这个意义来看,对营销乱象进行更为细致的规范,不仅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更是对行业内卷现象进行整顿的必要之举。通过明确“游戏规则”,让更多企业能够把精力进行更合理分配,而不是为了所谓的营销业绩和商业声量疲于应付。

  说到底,产品做好了,营销效果是锦上添花、顺理成章的事。无论企业大小,都应该将做好产品作为首要任务,而不是把心思都花在怎么糊弄消费者身上。监管部门也应持续发力,以更加细致、科学的执法规则,倒逼企业聚焦于主责主业,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