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5:09:30 股吧网页版
海南自贸港将迎来全岛封关,将带来哪些利好?
来源:界面新闻

  记者辛圆

  海南省人民政府12月16日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到,自2025年12月18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

  通告同时提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等系列文件,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自正式启动全岛封关之日起施行。

  全岛封关运作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是进一步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将实施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制度。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王昌林在7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线”放开,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我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作为“一线”,实施一系列自由便利进出举措;“二线”管住,就是将海南自贸港与内地之间作为“二线”,针对“一线”放开的内容实施精准管理;岛内自由,就是在海南自贸港内,各类要素可以相对自由流通。

  王昌林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按照总体方案关于“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要求,结合海南发展实际,我们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现阶段的封关政策措施,具体可以概括为“四个更加”。一是实施更加优惠的货物“零关税”政策;二是实施更加宽松的贸易管理措施;三是实施更加便利的通行措施;四是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监管模式。

  封关运作后,“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会逐步创造条件全面实施。对企业而言,意味着其享惠范围更广、门槛更低。

  海南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周正近日在由中国国际新闻交流中心、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与海南省外事办公室共同主办的“全球南方”媒体见面会上表示,目前已有18项自贸港税收政策落地实施,包括3张“零关税”清单、加工增值免关税、双15%所得税、离岛免税等14项早期收获政策,以及博鳌乐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等4项增量政策。

  周正提到,12月18日全岛封关后,原有“零关税”政策将转为负面清单管理,实施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和货物流通税收政策。届时,税收政策将整合为“13+4”项共17项政策,其中10项为“零关税”政策,“零关税”水平由21%提升至74%,另有2项增值税退税政策和1项离岸贸易印花税政策,以及4项所得税政策。

  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白明对界面新闻表示,封关意味着海南自贸港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这将对海南的经贸发展产生巨大影响,例如海南从其他国家的进口业务实现零关税,跨境资金流动将更加自由便利,海南对国内外企业的吸引力也会明显增加。

  白明同时表示,封关后海南居民出入境从事经贸活动将更加便利,进口业务零关税,个人所得税全国最低,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这都会很大程度提升岛内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从事进出口贸易的自信心。

  “封关后内地的货物到海南岛,算出口,海南岛的货物来内地,算进口。”白明表示,这会为海南的中小企业发展带来新的商机,封关后推行的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优惠政策将更全面细致。而零关税是最重要的商机,增值税、消费税等税制也将简并,企业成本将会下降。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此前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未来,海南自贸港不仅要在连接中国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商品市场上发挥关键作用,更应着力推动服务市场、资金等要素市场的高效联通,发挥其他地区难以发挥的特殊作用。

  其次,迟福林指出,海南有条件成为以“两个总部基地”(即中国企业进入东盟和东盟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为核心的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战略枢纽。新加坡、中国香港、迪拜等地的经验表明,集聚总部企业有助于掌握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主导权。2023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增长34.7%,其中经海南自贸港的占比为8.5%。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落地,“十五五”时期国内企业对东盟投资将持续增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