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8 01:00:10 股吧网页版
吸引人才,深圳放大招!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12月17日,深圳住建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来深发展服务保障,打造最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切实解决首次来深青年人才(以下简称青年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深圳正式出台《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明确了青年人才住房支持的申请条件、过渡性住房和安居补贴支持标准、申请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

  青年人才按照《深圳市青年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予以认定。此次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明确了过渡性住房和安居补贴两种支持方式,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任选其一,不可重复享受,且须在青年人才认定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的过渡性住房以一间房为主,两居室及以上户型以一间房为单位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租金标准按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确定,最长租住期限不超过36个月。安居补贴每月1250元(税后1000元),发放期不超过24个月。

  青年人才申请过渡性住房,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未在深圳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以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未正在深圳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未正在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优惠住房;通过深圳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安居补贴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未租住过渡性住房且已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手续。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是深圳加快构建青年人才来深发展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旨在切实降低青年人才来深发展的居住成本,有效缓解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通过对青年人来深求职、入职过渡和长期安居的梯度住房支持政策安排,切实解决青年人才住房困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