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封关向世界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全岛封关以后,“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将基本覆盖全岛有实际进口需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仅如此,进口“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也不再局限于企业自用,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税收。
这一政策对于企业经营与市场拓展来说,又会产生哪些影响?安永大中华区税务业务拓展主管合伙人李雁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封关后,“零关税”相关政策不仅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成本,也会增强企业产品定价优势和议价空间,同时也能帮助企业高效利用资金扩大生产线布局、强化供应链投资建设及产品研发,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中国经营报》:封关后,“零关税”商品从1900项扩展到6600项,覆盖了74%的税目,这一调整背后的考量因素是什么?
李雁:“零关税”商品数目扩展调整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这是推动海南自贸港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的关键举措,是对标世界一流、构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自贸港的现实需要。
另一方面,这一调整将从封关前已实施的“一负两正”三张清单(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向开放程度更高的进口征税商品目录负面清单进行管理升级,从而与海南自贸港其他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相衔接、相协调,有利于构建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对应的管理机制。
《中国经营报》:全岛封关后,“零关税”政策预计会释放怎样的政策红利?
李雁:封关后,“零关税”政策将释放多重红利:
一是企业综合成本有望降低。目前,我国关税总水平为7.3%,货物主要适用13%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封关后享惠主体在进口环节预计可享受免征关税、进口增值税的优惠,预计可为享惠主体降低约20%的进口税收成本。
二是产业链协同效应预期进一步凸显。“零关税”政策覆盖了从原材料、零部件到最终产品的整个产业链条货物,能有效惠及上下游企业,推动相关产业延链、补链和强链。
三是可进一步发挥“零关税”政策与其他海南自贸港政策的叠加效应。封关后,“零关税”政策可与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等自贸港政策叠加适用,形成政策合力,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中国经营报》:封关后,“零关税”商品可在岛内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对相关企业的供应链、生产布局或商业模式将带来哪些新变化?
李雁:从促进产业创新与集群化发展角度看,“零关税”商品及其加工制成品可以在享惠主体间自由流通,免于补缴进口环节税收,有助于降低企业进口成本,鼓励享惠主体参与上下游分工协作,推动产业链向更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逐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事实上,自2020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5年多时间,很多企业已经通过实质性经营落地海南,享受到了各项政策红利,包括进口商品“零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离岛免税优惠、境外投资利润分回免税、加工增值免关税等。
随着全岛封关正式启动,预计将有更多企业延伸岛内上下游产业链条,优先考虑在岛内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扩大在岛内的产业布局,增强产业竞争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