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视风险是可以预测的。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的通知》,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将“远视储备量”作为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关口前移的重要指标,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防止过快消耗,有效预防近视发生。
为规范远视储备监测与评价应用,在国家疾控局指导下,眼和视光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牵头,联合安徽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多家单位,研制完成国家卫生行业标准《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该标准于2025年11月13日获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党委副书记何鲜桂作为牵头单位代表发言。她介绍,自上世纪60年代编创“学生眼保健操”和提出“二要二不要”护眼要诀,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建院80余年来,始终坚持守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历史传承。最近十余年来,在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建立、“目”浴阳光预防近视、校园近视分级整合型干预等方面,该中心持续为国家提供适宜技术方案。本次规范的研制与发布将为落实国家近视预防关口前移策略提供统一的科学指引和实践标尺。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委员会学校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彬表示,本次发布的规范是近期学校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成果,填补了我国学校视力与眼健康早期预防领域技术标准空白,首次在行业标准中科学定义并规范“远视储备量不足”的评价方法,把工作重心从“是否近视”前移到“是否存在近视风险”。尤其是,通过统一检查方法、明确评价标准和规范操作流程,为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学校及相关机构开展远视储备量监测、预警与干预提供了权威技术支撑,促进家、校、社、医多方联动。
眼和视光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许迅对这份规范进行技术要点解读。该规范明确给出不同年龄视力异常判断标准:3岁≤4.7、4岁至6岁≤4.8、7岁至18岁≤4.9;以及不同年龄远视储备推荐值下限(通过散瞳验光,低于下限为远视储备不足):3岁至5岁,+2.05D;6岁,+1.72D;7岁,+1.48D;8岁,+1.19D;9岁,+1.11D;10岁,+0.92D;11岁,+0.83D;12岁,+0.75D;13岁,0.27D;14岁,0.09D。判定为远视储备不足的对象应保证户外活动时间充足和注意用眼卫生,宜每3个月至6个月复查。对远视储备不足75度的近视前期者,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综合预防干预措施。在非散瞳状态下判定为疑似远视储备量不足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进行睫状肌麻痹检查真实屈光状态。
安徽医科大学陶芳标教授称,“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已达51.9%,且日趋低龄化,以往防控多在近视发生后介入,现在我们知道远视储备可实现近视风险预测、提前预防。”此前,全国统一标准缺乏,此次规范将推动防控从“治已病”转向“治未病”,通过监测远视储备抓住重点干预人群,从源头降低近视发生。
专家同时谈到,检出远视储备不足后,需家、校、医三方协同干预:卫生部门提供专业诊断和个体化干预方案;学校保障每日至少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改善视觉环境;家庭督促用眼习惯,控制电子产品使用。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毕宏生教授提供了一组数据,上海等地区6岁儿童人群平均远视储备仅约为+1.16D,低于该规范推荐值下限水平,且消耗较快,6-8岁儿童近视前期检出率达20.7%-42.6%,基本与近视比例相似。近视前期近视风险高,1年近视发生比例可达30%,2年可达60%。
毕宏生教授同时提醒,为防止标准被误读和商业滥用,要加强科普,用“视力小金库”“低于同龄标准值≠立刻配镜”“远视储备不足≠已近视”等讲清科学概念。与此同时,要规范服务,校园筛查结果要及时反馈家长,疑似远视储备不足要转诊专业机构明确诊断。在此期间,市场要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治愈近视”等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