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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0 02:51:11 股吧网页版
汇源集团严正声明:重整投资人构成根本违约,公司已申请财产保全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12月19日晚间,有着“国民果汁品牌”之称的汇源,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汇源集团严正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读创财经注意到,声明直指重整投资方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资产”)及其指定主体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盛汇”)严重违反重整相关协议,构成根本违约,并称汇源集团及相关单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声明表示,北京汇源重整一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重整方案实施以来,汇源集团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按时、全面履行了自身义务。但重整投资人文盛资产及其指定主体文盛汇对《重整投资协议》及《增资协议》的履行状况呈现出完全相反的状态,其承诺的投资总额中,有8.5亿元其拒绝支付;已经投入的7.5亿元,其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投入北京汇源的经营管理,造成北京汇源始终处于依靠重整投资前的自有资金高负荷运转的状态。文盛资产及文盛汇的上述行为构成对《重整投资协议》和《增资协议》的根本违约。

  声明称,文盛资产的根本违约行为,造成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重整裁定始终处于未全面履行的状态,司法权威被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肆意践踏,《民法典》确立的诚实信用原则荡然无存。

  声明称,为澄清事实、明确责任、维护法律权威,汇源集团现向有关各方严正声明如下:

  一、文盛资产及文盛汇作为合同的违约方,在自身存在践踏“契约严守”原则行为的情况下,其无权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参与北京汇源的经营,插手北京汇源的治理结构,更无权要求北京汇源完成业绩承诺。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有关规定,汇源集团等守约主体享有优先履行抗辩权。

  二、在上述前提下,汇源集团及相关单位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文盛汇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文盛资产及文盛汇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及《增资协议》所取得的相关权利,应予以调整或归于消灭。汇源集团将依法重新恢复对北京汇源的管理权与控制权,北京汇源现有管理层的任何决策,在未经汇源集团批准的情况下,一律视为无效行为,有关各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三、文盛资产及文盛汇拒绝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重整裁定、拒绝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及《增资协议》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犯罪。

  四、文盛资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整程序中,在明知自身不具有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人民法院信任、骗取汇源集团信任、骗取相关权利主体的信任,窃取北京汇源的巨额财产,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汇源集团将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严肃追究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五、汇源集团将同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书面汇报有关情况,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对相关违法并涉嫌犯罪的行为严肃追责。

  截至发稿,读创财经尚未见到文盛资产及文盛汇对汇源此次声明作出公开回应。

  事件背景方面,媒体报道显示,2022年6月,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北京汇源重整计划,文盛资产作为重整投资人,通过旗下持股平台文盛汇及天津文盛汇,承诺对北京汇源增资16亿元,分3年完成,并取得北京汇源70%股权。在重整过程中,文盛资产还引入国中水务(600187)作为合作方,由国中水务向文盛资产旗下上海邕睿收购诸暨文盛汇的相关份额股权,以此取得北京汇源的控制权。

  但重组进展并没有那么顺利。2024年9月,国中水务公告称,上海邕睿持有的诸暨文盛汇52.47%股权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导致收购被迫拖延。2025年4月,国中水务公告称,因存在相关限制转让情形,终止收购北京汇源。

  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汇源重整后,与汇源集团在股权层面关联不大,但二者联系紧密。北京汇源拥有“汇源”品牌及商标所有权、销售渠道以及顺义工厂和15条自有生产线等。汇源集团则保留了果园种植基地及大部分生产线。北京汇源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委托汇源集团代工,将约80%的生产线回租给汇源集团,并向其采购产成品等。

  汇源集团官网信息显示,该集团成立于1992年,作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在全国建立了140多个经营实体,并在全国10多个省规划建设了20余个农业产业园区,逐步建设形成包括生态种植、农副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会展会议、旅游休闲、养生养老在内的农工商高度融合、一二三产业相互支撑的新型综合项目,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构建了一个横跨东西、纵贯南北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形成了汇源果汁、汇源果业、汇源农业三大产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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