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战略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王晓萍。
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记者:“十五五”时期,就业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挑战?如何挖掘就业增量、提高就业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王晓萍:“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就业工作面临的发展环境更趋复杂。一方面,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壮大,将为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供给保持高位,就业总量压力不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快速发展,岗位需求加快调整,结构性就业矛盾日益凸显;外部环境变化也会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任务艰巨繁重。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为目标引领,强化政策支持、服务供给、群体帮扶、权益维护,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积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把高质量充分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就业“十五五”专项规划。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培育就业增长新动能。落实和完善各项支持政策,促进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多种创业模式。
二是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要建立健全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引导推动专业设置、培训课程与产业发展相协同、与岗位需求相适应。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促进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着力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激励新时代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三是分类施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要聚焦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多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聚焦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畅通外出务工和“家门口”就业渠道,大力推进劳务品牌建设。聚焦就业困难群体,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就业工作。
四是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超龄等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
记者:《建议》提出“十五五”时期“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的目标,请问如何理解?如何在制度层面贯彻落实《建议》关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部署?
王晓萍:“更加优化”,就是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针对一些领域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优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更好与发展阶段相适应。“更可持续”,关乎群众对民生保障的信心和预期,需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建议》明确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任务,很多涉及体制机制层面。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社保领域重点改革,推动社保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可持续性、公平可及性、安全性、便捷性、规范性。
一是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我国已经搭建起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下一步,将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促进制度统一规范。推动各类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加快建立企业年金,更好发挥补充保障功能。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让群众多一份选择和保障。
二是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要完善待遇调整启动条件和调整办法,更大力度向低收入群体倾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更好发挥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内需、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这是党的全会文件中首次提出这一制度性安排。今年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已扩大到17个省份,累计超过2300万人缴费参保。后续将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渐进式稳妥有序推进试点扩围工作,更好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
四是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优化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转移接续办理的时效性和便捷性。研究完善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有关办法,促进社保制度更加开放包容。强化数据找人,优化参保服务,让社保更加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五是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这是全会对社保可持续作出的制度性安排。要构建社会保险精算基础资源数据库,定期开展基金精算分析,更好发挥精算在支持宏观决策与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六是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要继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调剂机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保持打击挪用贪占、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注重投资于人,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
记者:《建议》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开发人力资源、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等方面将如何开展“投资于人”的相关工作?
王晓萍:投资于人的本质在于把更多资源用于人力资源开发,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将紧扣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主线,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机制,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支撑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抓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科学研判、及时发布“高精尖缺”人才需求目录。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博士后制度,健全多元化博士后投入机制。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统筹实施各类留学回国项目,重点支持一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
二是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要大力开展“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重点面向新质生产力和民生急需领域,实施项目化培训模式。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开展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各阶段的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打造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三是完善人才评价和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要突出以创新、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职称、职业资格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打破技能人才成长的“天花板”。扎实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健全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引导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和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倾斜。
四是提升人力资源供需匹配效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实现人力资源更充分流动和更优化配置。编制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十五五”专项规划,突出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完善网络招聘服务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促进人岗高效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