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璐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先后向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投服中心已通过“联合股东提名+公开征集表决权”方式,累计向4家上市公司提名独立董事。
作为法定投资者保护机构,投服中心持有每家上市公司一手股票,持股行权是其重要职责之一,而公开征集表决权是其开展持股行权业务的重要方式之一。笔者认为,投服中心公开提名独立董事,不仅是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创新持股行权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打破“内部人控制”、破解公司治理僵局的一项有益实践,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拓宽上市公司独董来源,完善独董选任机制,进一步提高独董的独立性、专业性。
2023年独董制度改革引入了投保机构通过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方式提名独立董事的规则。两年多来,投服中心发起4单公开提名独董案例,覆盖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涉及医药商业、水泥、电力和工业金属等行业。
投服中心提名的独董候选人普遍具备深厚行业背景与丰富履职经验。此类“既独又懂”的独董,既可以对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说“不”,也能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助力上市公司提升质量。
其次,代表中小股东“发声”,强化事前监督,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投保机构是中小投资者的代表,其提名的独董也将成为中小投资者的“代言人”,可以对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形成有效制衡,在关键议题上,也可以借助投保机构的公开征集表决权,形成监督合力,让小股东发挥大力量,拓宽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路径。
可以说,一双来自中小股东的“眼睛”,持续关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化,有助于遏制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中小股东因公司内部人违规而受损的风险。
最后,推动投服中心提名独董常态化,优化公司治理内生机制。
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12月21日,A股公司平均每家拥有3.08名独董。随着投服中心提名独董案例增多,上市公司广泛接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望推动该项制度常态化,进一步发挥独董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改善公司治理基因。
展望未来,在推动投服中心提名独董常态化的同时,监管部门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优化配套机制,促使独董真正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监督力量,通过强化内部制衡和事前事中预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为资本市场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