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对7家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深圳市精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精锋医疗”)被要求说明新增股东穿透核查、历史股权代持及前次上市未果原因等事项。文件注明该公司“已出具备案通知书”。
证监会要求精锋医疗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2025年1月健稜投资受让嘉兴繸子马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2025年6月社保基金中关村自主创新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协力创峰(深圳)所持你公司股份,请按照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核查要求对上述主体进行补充核查。
二、请说明在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下,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对比情况。
三、请说明你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并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你公司回购精诚瑞锋(深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王希文所持股权激励份额的进展,并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请说明2022年7月你公司赴港上市申请获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复有效期内未能在港上市的原因,是否构成本次赴港上市的实质障碍。
招股书显示,精锋医疗是医疗器械行业的先进手术机器人公司,致力于设计、开发及制造手术机器人。公司拥有三款涵盖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及在研产品,以把握手术机器人的市场潜力,包括用于微创手术的多孔腔镜手术机器人及单孔腔镜手术机器人以及用于无创手术的自然腔道手术机器人。
财务方面,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精锋医疗实现收入分别约为4804.2万元、1.60亿元、3024.5万元、1.49亿元;同期,年内亏损分别约为2.13亿元、2.19亿元、1.33亿元、8908.7万元人民币。
12月21日,港交所披露,精锋医疗通过港交所主板上市聆讯,摩根士丹利、广发证券为其联席保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