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国家发改委等两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重点围绕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等四方面开展评价工作
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应结合市场建设情况开展多维度综合评价,重点围绕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市场竞争充分度四个方面开展评价。
《通知》明确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的总体要求,指出构建科学、系统、动态的电力市场评价体系,统筹安全保供、绿色转型、经济效率等多重目标,全面准确评价电力市场运行成效,为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化、精准化,进一步发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通知》指出,在市场运营效果评价方面,形成完整的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各地方能够及时出台实施细则或方案,在全国范围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市场的基本全覆盖。在市场作用发挥评价方面,促进电力要素在全国范围高效流通,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频率、交易规模持续增长,增强电网整体运行效率。在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评价方面,市场机制引导投资合理布局,保障电力企业成本回收和稳健经营,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持产业平稳运行。在市场竞争充分度评价方面,电力市场实现统一开放,经营主体有序竞争,对不当市场竞争、报价异常及市场力滥用行为能够有效约束,电力市场信用机制健全,能够对市场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通知》要求,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组织,市场运营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参与。省级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市场运营机构等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电力市场评价,持续做好市场建设和监管工作。
商务部等六部门:出台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行动计划,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近日,商务部等6部门印发《促进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到203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优势产业明显的服务外包集聚区,服务外包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吸纳就业人数显著增长。
《行动计划》围绕实施平台载体提升行动、实施创新引领行动、实施主体培育行动、实施市场开拓行动、实施行业规范发展行动、实施人才培养行动等6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支持东部地区示范城市发挥服务外包高端要素集聚优势,打造面向全球的服务外包发展高地;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示范城市拓展服务外包优势特色领域,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外包转移。支持各地结合城市更新、楼宇置换等发展规划,利用资源禀赋,聚焦主导产业,发挥比较优势,建设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外包园区。
《行动计划》明确,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数字贸易产业集聚区;积极发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探索建立境外数据存储、加工、交易的数据服务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西部资源型城市发展云计算、超算、智算、人工智能等相关的服务外包业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中小服务外包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为8种新型垄断风险提供合规指导,平台强推“全网最低价”或涉垄断行为
12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相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刘健介绍,近期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提出了8个新型垄断风险,为平台企业提供务实管用的合规指导。
这8种风险分别为: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和平台差别待遇。《指引》虽不具强制力,但通过为平台提供一般性指引,有利于帮助平台经营者精准识别、评估、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主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指引》总结执法经验,提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企业,要避免通过惩罚性或者激励性措施实施“二选一”行为;针对有的平台企业要求平台内商家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指引》提示平台要求商家“全网最低价”行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垄断协议行为;针对有的平台算法不公开、不透明,“算法黑箱”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利益,《指引》将实现算法向善作为平台企业重要的合规目标,并列举“算法共谋”等风险示例,同时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算法筛查,构建算法垄断识别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垄断行为的发生。
刘健表示,《指引》的出台不仅是监管要求的明确,更体现了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完善”的全链条合规治理思路转变。通过明确行为边界、提供合规指引,推动平台企业主动构建反垄断内部管理体系,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地方行动
河南省:出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建设30家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七个方面,共提出70条具体措施,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质量逐步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创新成果。
一是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创新发展,《方案》要求,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与管理机制,制定中试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建设30家覆盖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高标准建设100家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加入国家“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领域,布局3家以上高水平海外研发中心。
二是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守农村用地建房法律政策底线红线。
三是推动人力资源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方案》要求,加快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进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围绕打造中部地区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地,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打造郑州市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十百千”工作品牌,设立30个人才创新创业中心,发掘100个人才创新创业典型,孵化1000个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四是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方案》要求,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高标准建设郑州国家物流数据开放互联试点,强化空港、陆港协同。加强郑州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建设,打造金融、医疗、农业、物流等特色专区,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等融合利用,上架2000个以上数据产品,培育不少于100个典型应用场景,赋能城市精细治理和产业创新发展。
五是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丰富期货期权品种,持续办好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发挥“郑好融”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整合保理、信托、券商、银行等中介机构,组织开展郑州市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数据资产证券化业务。
六是加强资源环境市场制度建设,《方案》提出,完善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持续加强电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衔接,落实中长期签约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发挥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作用。推动全市10千伏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
七是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重点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现代种业、低空经济等新业态新领域,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四川省: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对获批1类创新药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助
12月1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支持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提升高质量创新研发能力、提升创新药械临床研究质效等7方面21条举措,覆盖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研发—验证—生产—应用—支付”全链条,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提升高质量创新研发能力。支持医工联合共建药械研发平台,支持医工联合参与攻关;推动人工智能、合成生物等融合赋能,打造融合创新场景;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生物安全实验室向企业开放。
二是提升创新药械临床研究质效。将创新药械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获得数量、成果本地转化数量等纳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对获批1类创新药的,按临床试验的不同阶段给予最高1500万元补助,对获批国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三是优化创新药械审评审批服务。支持企业提前布局国际畅销药品研发生产能力,引进重大医疗器械项目。
四是持续强化创新医药生产流通。支持医药企业打造数智技术应用典型场景和系统解决方案;支持批零一体化经营,建设跨境电商、药械产品海外仓。
五是促进创新药械临床应用推广。动态编制新优药械目录,促进创新产品“应配尽配”和“应开尽开”,支持医工联合体建设,开展创新药械真实世界疗效评价;对创新药械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门诊次均药品费用、住院次均费用、基本药物、耗材使用占比等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等4条措施。
六是提高创新药械多元支付能力。支持保险公司优化城市商业医疗保险产品供给,将医疗新技术、新药械纳入责任范围。
七是构建产业发展良好生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医疗器械以旧换新和药械研发制造设备租赁;支持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贯标,利用专利药品链接制度保护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浙江台州湾新区:创新推出“以租入股”机制,建立“租金缓交+深度服务+股权投资”三位一体联动模式
为破解初创期科创企业普遍面临的资金紧张、运营压力大等发展瓶颈,同时提升园区自身服务能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梦想园区创新推出《“租股联动育龙”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园区在创新企业培育机制上迈出关键一步。《方案》旨在构建一种风险共担、成长共享的新型政企合作关系。
《方案》核心建立在“租金缓交+深度服务+股权投资”三位一体的联动模式,一方面为高潜力科创企业雪中送炭,另一方面也为园区系统发掘、培育省级优质中小企业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与传统“一刀切”的租金模式不同,“租股联动”机制突出价值发现与长期陪伴。经审核入选的优质科创企业可申请缓交部分租金,缓解早期运营压力,使团队更专注于研发与市场拓展。园区则在3年租期内对企业进行动态跟踪评估,实现从“短期招商”向“长期育成”的角色转变。对成长良好的企业,园区有权以更公允估值进行股权投资,完成从“房东”到“股东”的身份升级,共享发展红利;对未达预期的企业,则按协议收回缓交租金,确保风险整体可控。
为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方案》配套设计“观察—评估—决策”三维动态模型:该模型通过多维度评分体系严格筛选入园项目;建立企业健康档案与三级预警机制,并提供专员对接、政策申报、资源链接等精准服务;最终基于持续性评估报告,启动投资或租金回收流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台州梦想园区“租股联动育龙”方案的推出,体现了国企园区在运营服务理念上的深刻变革。这一与企业“同舟共济”的创新机制,有望进一步激发区域科创活力,吸引更多优秀创业团队落地台州湾新区,并在这片创新热土上培育出未来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巨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