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关于椰子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3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海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获悉,其发布椰子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仅以椰子果为原料、通过物理方法直接获取,或由浓缩汁复原而成的产品,方可称为“椰子水”;凡添加糖、水、香精等辅料的相关饮品,需归为“椰子风味饮料”,不得再以“椰子水”名义进行标注和销售。消费者选购前可先了解该标准核心界定,分清纯椰子水与调制饮品的本质区别,为科学选购打下基础;选购时可通过“一看二查三辨”精准识别纯椰子水,提升消费辨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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