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能源:2025年宝丰能源公益性捐赠支出6亿元,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3月20日,宝丰能源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关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税前扣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有规定,比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2025年宝丰能源公益性捐赠支出6亿元,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符合准予税前扣除的规定,按宝丰能源2025年度实际所得税税率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6亿元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5.24亿元。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该项捐赠全部由大股东承担。公司采用补偿法计算,采用扣除法验证。补偿法的具体计算过程已经在公司《2025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中具体说明,扣除法验证的过程是,公司中小股东每股现金红利0.4921元,大股东每股现金红利0.3906元,大股东每股少分0.1015元,大股东持股51.66亿股,因此,按照统一的分红标准每股0.4921元计算,大股东少分5.24亿元,相当于大股东把应分得的红利5.24亿元又返还了公司,消除了该项捐赠对公司留存利润的影响,也就消除了该项捐赠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关于民营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倡导,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盈利水平的提升,增加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合理的。关于出售联营企业股权款未收回部分,对方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信誉良好,不存在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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