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交易者参与镍期货及期权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66号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镍期货及期权被确定为境内特定品种,现将境外交易者参与上述品种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4月22日(4月21日晚连续交易时段)起交易,4月21日20:55-21:00集合竞价,21:00开盘。
二、交易合约
NI2605和后续期货合约,以及以上述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期权合约。
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有关事项
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客户可以使用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以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其市值核定的基准价,目前上期所规定可用于作为保证金的外汇币种为美元,折扣率为0.95。
当日闭市前外汇资金的市值先按照前一交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每日结算时按上述规定的方法重新确定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的基准价并调整折后金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机构应当按照我所《关于镍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权限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在向境内外交易者充分揭示风险、严格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全面评估交易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基础上,为境内外交易者办理账户开立等手续。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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