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21日消息,陕西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一揽子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暂定一年。
一、实施制造业贷款贴息
为精准撬动金融资源向制造业集聚,对工商登记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制造业”的企业用于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等方面的贷款,按照1.2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1年,单个备案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
二、实施制造业融资租赁贴息
为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融资+融物”功能,降低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设备投入成本,对工商登记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制造业”项下的企业向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承租设备产生的支出,按照1.2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三、优化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及“两重”项目贷款贴息
对省级产业类重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前期贷、规划贷按照1.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此外,为突出对国家战略在陕落地项目的配套支持,推动项目加快建成、发挥效益,对产业类“两重”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同样按照1.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1年,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
四、接续实施新开工民间投资项目贷款贴息
对新开工民间投资高技术产业项目贷款,按照3.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制造业项目,按照3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800万元;对其他项目,按照2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贴息期限2年。
省财政厅负责资金拨付。人民银行陕西分行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开展查重。经办银行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严禁重复享受贴息与资金套利。对虚假申报、骗取资金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格资金管理。贴息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套取。同一贷款项目同时满足中央和省级贴息政策支持条件的,除政策另有规定的,不叠加贴息,由经办银行优先按政策兑现中央贴息资金。
(三)强化宣传解读。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与业务辅导,简化申报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建立政策实施台账与绩效评估机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优化完善,提升政策撬动效应。
通知要求,陕西省财政厅负责资金拨付。人民银行陕西分行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开展查重。经办银行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严禁重复享受贴息与资金套利。对虚假申报、骗取资金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贴息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套取。同一贷款项目同时满足中央和省级贴息政策支持条件的,除政策另有规定的,不叠加贴息,由经办银行优先按政策兑现中央贴息资金。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与业务辅导,简化申报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建立政策实施台账与绩效评估机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优化完善,提升政策撬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