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子公司及实控人单位行贿案二审维持原判,合计罚金100万元
来源:财中社
3月22日,卫宁健康(300253)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暨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情况。
公告指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为一审被告单位、二审上诉人,实际控制人周炜为一审被告人、二审上诉人。
二审判决结果为,深圳卫宁中天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80万元,周炜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公司表明深圳卫宁中天系公司区域型全资子公司,仅在广东部分地区开展业务。2022年至2024年,该子公司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收比例分别为0.77%、0.49%、0.49%,占比不足1%。公司表示,即使该子公司后续开展业务因上述判决受限,预计也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周炜先生已于2025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目前不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仅担任顾问,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认为,本次诉讼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卫宁健康实现收入12.96亿元,归母净利润-2.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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