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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2 18:51:40 股吧网页版
终审落槌!卫宁健康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罚80万元,实控人周炜获刑一年三个月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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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下午,卫宁健康(300253)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19日晚间收到子公司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卫宁中天”)的通知,并经与周炜先生家属确认,深圳卫宁中天及周炜先生的辩护律师于当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刑事判决书》((2026)粤09刑终4号),判决如下:

  一、维持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2024)粤0904刑初926号判决第一项及第二项中对周炜的定罪、附加刑部分。

  二、撤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2024)粤0904刑初926号判决第二项中对周炜的主刑部分。

  三、上诉人周炜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后,上诉单位(原审被告单位)及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均决定服从上述判决。

  在此之前,深圳卫宁中天和周炜于2025年11月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签发的《刑事判决书》((2024)粤0904刑初926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深圳卫宁中天软件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二、被告人周炜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卫宁健康表示,如果深圳卫宁中天后续开展业务因上述判决受限,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周炜已于2025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目前不再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担任顾问,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本次周炜先生涉及诉讼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均正常。

  此外,卫宁健康称,本次诉讼的二审判决结果(对深圳卫宁中天判处罚金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9%,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公司判断上述情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据公开资料,卫宁健康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业务覆盖智慧医院、智慧区域卫生、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周炜持有卫宁健康1.76亿股,与其妻子王英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近期,卫宁健康发布公告称,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2亿元至3.9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意味着卫宁健康年度业绩将出现公司上市以来首次亏损。

  二级市场上,截至3月20日收盘,卫宁健康跌3.22%,报8.73元/股,总市值19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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