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营商环境问题处置新规 新官不理旧账将被问责
来源:人民日报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营商环境问题核实处置工作意见》。这是海南在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新阶段构建的涉企营商环境问题全过程核实处置机制,明确提出新官不理旧账将被问责。《意见》构建了“受理—转办—处置—反馈—回访—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明确规定:能够即时回复或当场解决的应当即时办理;需转办的,承办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办理结果或进度。
针对历史遗留等疑难问题,《意见》推出“三书一函”递进式指导监督机制,包括提醒敦促函、责令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通知书、责任约谈通知书。对存在推诿塞责、不作为、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的单位,将发出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此外,还建立了法治会诊机制,由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协商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在监督问责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嵌入式监督,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违规收费、趋利性执法等行为。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归集的950件涉企存量历史遗留问题办结率已超79%。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将持续抓好《意见》落实,力争2026年涉企存量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率达到90%以上,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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