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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3 13:48:32 股吧网页版
突击买入!国企纪委书记内幕交易!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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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证监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省级国资企业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在获悉旗下子公司的重组内幕信息后,进行了内幕交易,且在内幕公开的前3日突击大量买入。罚单显示,其累计买入金额337.72万元,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后盈利27.18万元。

  证监局称,该人士对国资企业的重大事项具有相应决策和监督权,具有获取内幕信息的便利条件。

  王某时任国企纪委书记

  2023年10月12日,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宁国运集团)召集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宁夏电投)、宝塔实业(股票代码:000595)等相关单位组成工作专班,推进宝塔实业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3年10月19日,宝塔实业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研究宝塔实业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选聘等事项。

  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宁国运集团、宁夏电投、宝塔实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持续研究、完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24年7月18日闭市后,宝塔实业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宝塔实业股票停牌,内幕信息公开。

  2024年7月26日,宝塔实业披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宝塔实业股票同日复牌。《预案》披露宝塔实业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收购资产2023年末账面价值为420999.43万元,占宝塔实业2023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85.87%。

  该交易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3年10月12日形成,至2024年7月18日闭市后公开。

  王某时任宁国运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对宁国运集团重大事项具有相应决策和监督权,具有获取内幕信息的便利条件,在案证据显示王某不晚于2024年3月8日17:44知悉内幕信息。

  控制他人账户内幕交易

  王某控制“崔某运”账户、“王某侠”账户交易“宝塔实业”。

  崔某运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开户以来由王某实际控制。该账户自2024年3月9日至7月18日闭市,共买入“宝塔实业”65.1万股,买入金额261.96万元,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后盈利17.32万元。

  王某侠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交易“宝塔实业”期间,由王某实际控制。该账户自2024年3月9日至7月18日闭市,共买入“宝塔实业”19.63万股,买入金额75.76万元,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后盈利9.87万元。

  综上,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闭市,王某控制“崔某运”账户和“王某侠”账户累计买入“宝塔实业”84.73万股,买入金额337.72万元,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后盈利27.18万元。

  处罚书称,上述违法事实,有宝塔实业公告、情况说明、询问笔录、证券账户交易记录、银行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局认为,王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公开前突击买入

  王某及其代理人在听证及申辩材料中提出如下申辩意见:一是案涉内幕信息在案涉期间已公开;二是王某不知悉案涉内幕信息;三是王某交易“宝塔实业”具有正当信息来源;四是案涉账户交易“宝塔实业”不具有异常性;五是认定王某内幕交易的证据链条断裂;六是“王某侠”账户由王某侠本人控制;七是应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经复核,证监局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案涉内幕信息在发布相关公告前未公开披露,具有非公开性,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案涉内幕信息在案涉期间已公开。

  二是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知悉内幕信息。

  三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案涉期间交易“宝塔实业”具有正当理由,不足以排除其内幕交易。

  四是当事人在案涉期间知悉案涉内幕信息,并控制案涉账户交易“宝塔实业”,构成内幕交易;另外,当事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3个交易日买入“宝塔实业”数量占内幕信息公开当日闭市后持有“宝塔实业”总数的70.58%,存在持仓占比明显增加等异常性。

  五是结合“王某侠”账户交易设备、主要交易股票变化、资金来源等情况,足以认定“王某侠”账户在案涉期间由当事人控制。

  六是证监局已充分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配合调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对其量罚适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局决定:没收王某27.18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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