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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3 19:02:40 股吧网页版
泰慕士原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国资控股股东广州轻工集团地位持续巩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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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3月23日晚间,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慕士”或“公司”)发布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股东陆彪、杨敏签署的五年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且不再续期,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正式解除。公告同时明确,本次事项不会改变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基本面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股权架构与经营秩序保持稳定。

  公告披露,2021年3月,陆彪、杨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对公司下列事项采取一致行动。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一方于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前通知其他方,本协议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五年。

  公告称,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投资”)、南通泰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达投资”)、南通泰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然投资”)系陆彪、杨敏控股的企业。2025年8月12日,公司股东新泰投资、股东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与广州轻工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泰投资向广州轻工集团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813,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同时,新泰投资、股东泰达投资、泰然投资放弃其合法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23,186,83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19%)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轻工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陆彪、杨敏二人同意《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续期;鉴于《一致行动协议》于2026年3月到期,陆彪、杨敏二人协商《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期。

  虽然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但因陆彪、杨敏仍在股东新泰投资担任董事且各自持有新泰投资45%股权,陆彪担任股东泰达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杨敏担任股东泰然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股东新泰投资、泰达投资、泰然投资、陆彪、杨敏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陆彪、杨敏作为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或高管,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的享有和行使相关股东及董事或高管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董事或高管义务。

  公告表示,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后,因新泰投资、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已放弃表决权,且陆彪、杨敏二人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持有公司具备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三名分别为广州轻工(表决权比例29.99%)、陆彪(表决权比例9.87%)、杨敏(表决权比例9.87%);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出具了《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该等情形将会进一步巩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轻工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不违反《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业绩方面,目前泰慕士尚未披露2025年度业绩。其2025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24亿元,同比下降6.22%;归母净利润为3454.36万元,同比下降46.87%;扣非净利润为2777.96万元,同比下降49.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20.04万元,同比下降54.43%。

  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市场表现不达预期,客户订单减少;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销售收入减少;因实施股权激励增加报告期费用5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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