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08:34:00 股吧网页版
国泰海通屡屡被监管警示 去年四季度扣非净利润环比下滑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陈燕青

  近日,国泰海通证券因投行项目违规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就在上周,国泰海通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刚卷入香港金融监管风暴。最近一年,国泰海通因投行、经纪等业务违规已多次被监管处罚。由于股市走强,国泰海通去年净利润大增,但历史包袱不容忽视。今年公司股价走势疲弱,年内至今大跌18%,已将去年涨幅抹去。

  投行业务违规被罚

  行政监管决定书显示,海通证券(经吸收合并至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普利制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和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对部分应予以关注的异常情况或问题的核查不到位,项目组工作人员执业行为存在不规范,内部质量控制和内核不完善,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报告及专项核查意见结论不准确。

  上述情形反映出公司合规管控不完善,不符合相关规定。对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国泰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此外,该项目的2名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周舟和田稼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两人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罚的违规行为发生于海通证券时期,该罚单也在警示,券商在业务整合过程中,需进一步强化合规管控与内部治理,补齐执业质量短板,防范过往违规遗留风险。

  国泰海通投行业务已多次违规被罚。去年5月,深交所对国泰海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有关项目保荐代表人给予六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处分,原因是在保荐中鼎恒盛IPO项目过程中,国泰海通存在五大违规行为,分别是未关注企业内控缺陷、未审慎核查财务信息、研发费用核查不到位、收入确认不规范、资金流水核查缺失。

  去年12月,深交所向国泰海通下发监管函,对其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朱凯凯、林子鹏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监管函指出,该公司和有关人员在节能铁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对标的公司提前确认收入事项核查不到位。

  此前国泰海通子公司刚有员工被查。今年3月12日盘前,国泰君安国际公告称,3月10日,香港证监会和廉政公署到访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执行搜查令,并带走部分文件,公司一名雇员被廉政公署拘留(调查)。公司已即时暂停相关雇员的所有运营、执行职务及权力。有消息称,该员工被查可能与其从事的投行业务有关,也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去年四季度计提减值

  国泰海通由老牌券商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并重组而来。除了投行业务,去年公司还因经纪等业务违规被监管处罚。

  去年12月,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原国泰君安黑龙江分公司)存在多项问题,一是员工违规买卖证券,二是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三是对员工管理不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国泰海通在实施合并后的法人主体切换及客户业务迁移期间,因跨机构参数同步及时效性问题,部分投资者账户出现下单受阻、交易异常等情形,涉及LOF场内赎回、REITs转托管等多项业务。尽管公司后续披露相关问题可在T+1交易日恢复正常,且与清算后参数生效的技术特性相关,但此次系统波动仍引发市场关注。

  国泰海通近日发布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275.33亿元到280.06亿元,同比增加111%到115%。

  东吴证券指出,国泰海通去年利润增长主要来自经纪、投行及自营业务。其中,第四季度实现扣非净利润48亿元-52亿元,环比下滑42%-47%。四季度净利润环比下滑,一方面是由于权益市场环比基数较高,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四季度计提减值16亿元。

  历史问题也是压在国泰海通身上的包袱。合并前,海通证券旗下的海通国际曾因重仓地产债而遭遇巨额亏损,2022年亏损65.41亿港元,2023年亏损扩大至81.56亿港元,两年累计亏损逼近150亿港元,这场危机不仅拖垮了海通国际,更导致母公司海通证券2024年净利润巨亏。

  尽管国泰海通董事长朱健曾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通过压缩风险敞口、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等措施,相关负面影响已显著缓解,但其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已完全解决仍需观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