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发文 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3月25日电记者从水利部获悉: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聚焦构建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规范体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经营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供水水量水质保障。通知要求,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源保护,按要求配备并规范运行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质检测监测。
强化工程应急保供。科学布局应急备用水源,因地制宜做好抗灾保供。
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通知明确,制定和调整价格时,严格按规定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在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供水成本、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助等因素;农村非居民用水和居民用水价格按不同原则,分类定价;城乡一体化工程执行农村和所在城镇同一价格;探索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完善水费计收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通知要求,未实现县域统管区域抓紧实现专业化管护,已实现县域统管区域逐步实现数智化管理。同时根据中央常态化帮扶政策要求,持续巩固农村供水保障成果。
落实支持政策。通知明确,各级财政资金按规定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予以支持,并加强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鼓励社会资本以募投建管一体化模式等参与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所在地方继续落实好农村供水用电、用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对管网漏损率低、水量水质达标、投诉处理到位、应急保障有力、服务优质高效、技术创新提升的,结合本地实际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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