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3月26日盘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燃气”或“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称,因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所持约4280万股公司股份被法院冻结,另有约428万股被轮候冻结,合计占其持股比例近15%。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超51%股权,但其中近30%已被累计冻结,超67%遭轮候冻结,控制权风险显著上升。公司强调当前生产经营正常、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且冻结暂未导致控制权变更,但后续若处置不当,仍可能引发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潜在风险。
公告披露,3月25日,蓝天集团所持蓝天燃气42,800,000股股份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以及4,280,000股股份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本次冻结及轮候冻结是由于蓝天集团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卉市场支行所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保全程序所致。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尚无法判断,控股股东蓝天集团正在积极应诉。
本次冻结目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若上述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持有公司320,442,34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4%。本次被冻结股份为42,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3.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本次被轮候冻结股份为4,2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一致行动人李新华持有公司股份为46,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202,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8%;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109,378,471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9.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31%;累计轮候冻结数量249,302,039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7.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89%;累计司法标记股份10,000,000股,占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0%。
公告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与蓝天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业绩方面,蓝天燃气目前尚未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或快报。
该公司2025年三季报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30.46亿元,同比下降14.95%;归母净利润2.62亿元,同比下降41.95%;扣非净利润2.56亿元,同比下降41.53%;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92亿元,同比下降17.6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51.41万元,同比下降47.7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627.41万元,同比下降47.72%;负债率43.38%,投资收益159.25万元,财务费用2233.22万元,毛利率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