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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20:05:30 股吧网页版
增收不增利,新奥能源毛利率连续五年下滑,私有化还有两项先决条件未达成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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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晚间,新奥能源(02688)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公告。公司营业额为1119.05亿元,同比增长1.9%。毛利为132.92亿元,同比减少0.8%。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59.04亿元,同比下降1.4%。核心利润为67.41亿元,同比下降3%。每股基本盈利为5.31元,同比下降0.7%。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2.35港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毛利率连续五年下滑。从2020年的17.22%一路下跌至2025年的11.88%。

  客户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该集团新增工商业客户开口气量规模达1344万立方米/日,累计达到2.29亿立方米/日。年内新增工商客户4.5万户,累计工商业客户规模达31.6万户。家庭客户方面,新增安装138万户,累计家庭客户总数达到3276万户。客户规模持续扩大,不仅为天然气业务注入稳定增长动能,也为资源优化匹配和基础设施提效开辟更大空间,更为泛能和智家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天然气零售业务收入及毛利同比分别下降0.8%及1.6%至人民币602.48亿元及人民币61.27亿元。受批发气量上升带动,其收入增长20.7%至人民币303.50亿元,惟价格波动导致该业务毛利承压,录得人民币0.51亿元,同比下降45.7%。工程安装业务持续受房地产下行压力影响,收入及毛利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17.9%及12.3%至人民币33.60亿元及人民币16.62亿元。

  新奥能源私有化已进入关键阶段,多项前置条件已完成。

  27日晚,新奥能源还公告称,兹提述公司、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奥股份”)及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此前就将新奥能源私有化及撤销上市地位之附先决条件之建议所刊发的一系列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相关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

  诚如之前公告披露,建议及新奥能源购股权要约须待多项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提出,包括(a)已作出或取得中国适用法律规定与建议有关的所有适用备案、登记或批准;(b)已获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原则上批准上市;(c)已取得或完成就上市而言属必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及(d)所需决议案获新奥股份独立股东以至少三分之二的投票权投赞成票通过。

  新奥能源表示,于本公告日期,先决条件(a)及(d)已达成,而先决条件(b)及(c)尚未达成。就促使达成先决条件(b)及(c),新奥股份已就上市与香港联交所推进其申请,有关机构仍在审核其与中国证监会的备案。其中,新奥股份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2月17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提交,截至本公告日期,香港联交所仍在审核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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