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现,紧急提醒!不要买、不要用!看到举报
来源:上观新闻
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5起非法制售“人民币版”冥币典型案例,提醒商家不制作、不售卖“人民币版”冥币,广大公众则不要购买和使用。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国家信用的重要体现。但部分商家制作、销售的冥币上,使用或仿制了正在流通或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完整图案,或者人物头像等人民币正背面主景图案,严重损害了人民币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不得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此次公布的案例显示,2025年4月,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某殡葬用品店销售“人民币版”冥币。当地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冥币批发商王某某处以警告、罚款45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对印刷商严某某处以罚款52000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将涉案冥币全部予以销毁。
此外,相关部门还公布了陕西渭南某商贸公司制售“人民币版”冥币案、河南商丘某纸业公司经营部销售“人民币版”冥币案、吉林辽源某商店非法销售“人民币版”冥币案、青海西宁某殡葬服务部销售“人民币版”冥币案等。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整治非法制售“人民币版”冥币,切实维护人民币形象和信誉。
三部门提醒,广大公众不购买、不使用“人民币版”冥币,商家不制作、不售卖“人民币版”冥币。公众如发现非法制作或售卖“人民币版”冥币的行为,可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综合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人民银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