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指定17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 无偿办理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因火烧、侵蚀、霉烂等特殊原因形成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以下简称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指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办理。
为保障社会公众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需求,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特指定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等17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为上海市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网点,被指定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应当无偿为社会公众办理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不得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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