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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05:55:30 股吧网页版
解决“小账”抬头问题 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迎强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从相关渠道获悉,监管部门3月27日在业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代理渠道费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细化银保专员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等费用报送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将“报行合一”合规管理纳入公司考核与问责机制,并将建立“报行合一”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行业通报机制。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些要求旨在规范银保渠道执行“报行合一”过程中出现的“小账”抬头问题,通过更细化具体的政策要求,推动银保渠道“报行合一”严格落实。

  自2023年8月监管部门首次要求银保渠道严格落实“报行合一”以来,相关政策已推动保险公司有效管控成本,缓解费差损压力。

  然而,近期“小账”问题有所抬头。业内人士介绍,为争夺银行网点资源,部分保险公司通过虚假宣传、虚列费用等方式变相突破“报行合一”要求。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覆盖业务全流程的规范管理机制。在费用报送环节,保险公司须按照人身保险产品智能检核系统要求,分别报送向银行支付的佣金、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培训及客户服务费、固定费用等水平。实际执行时,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经备案的产品精算报告执行费用政策,所有费用支出均应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

  这些要求将推动解决“小账”问题的症结。业内人士介绍,银保专员作为保险公司与银行渠道的关键纽带,实操中存在费用不真实、账外二次分配等问题。

  对于银保专员的薪酬激励,《通知》提出要与其银保渠道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成效相匹配。保险公司不得要求或暗示银保专员将薪酬用于开展业务推动活动,也不得将银保专员垫付的费用以薪酬名义发放。

  为进一步压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强化费用真实性、合规性和精细化管理,将“报行合一”合规管理纳入内部考核与问责机制。具体来看,对保险公司董事会、总经理、总精算师、分管银保渠道的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责任进一步明确。

  实际业务中,保险公司各级机构要对业务推动活动实施台账管理,逐项记录时间、地点、机构、人员等信息,并附相关凭证。进行共同费用分摊时,保险公司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分摊,不得以不分摊或少分摊等方式向其他渠道转嫁费用。

  同时,监管部门将建立“报行合一”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行业通报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系列“组合拳”将推动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进一步深化落实,通过建立全流程管理框架和细化操作规范,从根本上遏制“小账”等违规行为,促进银保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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