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1 16:03:40 股吧网页版
民政部公布8起假冒行业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来源:新华社 作者:朱高祥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朱高祥)3月31日,民政部公布8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这批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打着行业协会等旗号开展活动,损害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侵蚀社会组织公信力,均被依法取缔或责令解散。

  在“中华志愿者协会永康乡村振兴惠民服务站”案中,“中华志愿者协会永康乡村振兴惠民服务站”未经依法设立,擅自以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冒用中华志愿者协会(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地方代表机构的名义,打着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旗号开展虚假宣讲活动,并以“缴纳99元享受助学、助老等项目服务”为诱饵,欺骗部分学生家长、老年人交钱入会,侵害了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5年7月,浙江省永康市民政局依法对其予以取缔。

  在“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案中,“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对外宣称是某行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制定有组织章程,设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下设“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培训基地”等机构,多次以“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名义举办书法展、书法征稿等活动,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5年11月,河北省石家庄市民政局责令“河北省女书法家协会”予以解散。

  这批案例还涉及“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协会”“中国低空经济联盟”“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国际商务工作委员会”“中国顶级烹饪大师匠传委员会”“山东省老酒收藏协会”“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无人机协会”等6家非法社会组织。

  民政部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